8月31日,州公安局在凱里市大十字舉行《貴州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宣傳活動,大力宣傳《條例》頒布的目的意義,除對流動人口進行管理外,還要為他們做好服務。
《條例》于今年5月25日經貴州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將于2012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屆時,我省流動人口管理將實行“居住登記”和“居住證”制度,持證人員可享有就業、醫療等12項權益,其子女享有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據統計,我省共登記流動人口706.0066萬人。其中省內縣際流動約125萬人,省外流入人口233.2093萬人。《條例》的頒布實施是我省貫徹落實中央十七屆五中全會和省第十一次黨代會精神,加強和改進我省以人口管理為基礎的社會管理的客觀需要,標志我省切實推動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信息化、動態化、規范化、社會化和公共服務均等化工作邁上了一個新的臺階。(凌忠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