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是婚介所介紹的,所以我沒起疑心,怎么知道會發生這種事!”今天上午,說起婚介所給自己推薦的交往對象,家住長沙溁灣鎮的李蘭(化名)直呼上當。交往3個月的“男友”趁著她搬家時帶著她的家當一同消失了。
記者調查發現,征婚交友的過程中,不僅有人騙財騙色,還有專門騙感情的。良家婦女、職業女性是他們獵艷的目標,一旦到手便立刻消失,這種人被稱為“泡良族”。
婚介所介紹的“協警”卷財閃人
李蘭,43歲、離異帶小孩,唯一的亮點是有份教師的工作。幾年前,丈夫有了外遇,李蘭帶著孩子凈身出戶,今年,孩子參加高考,李蘭也通過努力從一名鄉村教師考進了省城。看著孩子大了,李蘭開始為自己張羅。經過和一家婚介所溝通,李蘭交了500元服務費,對方承諾,介紹到滿意為止。“他們給我推薦了好多人,直到遇到他,我覺得很可靠。”李蘭口中的“他”是一名自稱協警的中年男子,兩人很快確定了戀愛關系。
剛來長沙,沒有親友可以依托,急于搬家的李蘭想到了“男友”。“空調、席夢思等大件物品都是他幫忙搬的。”讓李蘭沒有想到的是,“男友”竟帶著她的家當消失了。李蘭找到婚介所,希望打聽“男友”的真實身份并討個說法,但婚介所采取回避的態度,這讓李蘭十分苦惱。
記得和征婚機構簽詳細合同
“騙錢事小,騙人事大,條件不錯的女性在交友時還得提防‘泡良族’。”蝴蝶泉心理工作室主任咨詢師子慧說。
子慧發現,一些條件不錯的大齡剩女,擇友、擇偶的標準會隨著年齡的增長而降低。“其實,就算是現在戀愛結婚,她們也趕不上早婚早育了,何不花些時間仔細辨別和你交往的那個人呢?”子慧建議,戀愛中的男女,交往前別忘了認真核實對方身份。“‘泡良族’很懂女人的心理,如果對方時常送些小禮物,溫柔體貼、甜言蜜語,一旦發現你芳心暗許,對方又適時提出上床等要求,這種人一定要提防。”
同時,子慧在此提醒那些通過婚介機構征婚的男女,一定要與婚介公司簽訂服務合同,詳細約定服務的內容和交費的條件、形式,如征婚對象的條件、見面方式、提供服務的人員和期限、需要交費的名目和條件及違約責任等。(三湘都市報 記者 王智芳 實習生 路紫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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