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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黔東南州交警支隊作出了《關于表彰獎勵2011年度交通安全宣傳先進單位的決定》,對榕江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凱里市公安局交警大隊等9個單位進行表彰。
2011年,黔東南州各縣市交警大隊按照省交警總隊、州交警支隊的交通安全宣傳工作部署,認真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宣傳工作,加強宣傳陣地建設,強化“五進”宣傳措施,努力提高了廣在交通參與者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為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起到了積極作用;特別是支隊、各大隊領導十分重視對外宣傳工作,廣大宣傳民警加強與新聞媒體聯系和溝通,正確開展輿論引導,積極撰稿,為宣傳黔東南公安交警作出了了突出的貢獻。2011年,全州進客運企業210個,進學校192所,進駕校11所,宣傳教育客運駕駛人29000人次,宣傳教育農村客運班線駕駛人8000人次,召開座談會96場,更新維護企業宣傳欄30個,在各級媒體刊發新聞1814篇(幅),參加交通安全知識講座5280人次;組織文明交通志愿者96次,媒體刊播公益廣告420條。
為充分肯定成績,再鼓干勁,進一步調動各大隊開展交通安全宣傳工作的積極性,促進全州交警系統宣傳工作再上新臺階,經支隊研究決定,對外宣傳報道成績突出榕江縣公安局交警大隊、雷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五進”宣傳工作成效顯著的凱里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岑鞏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施秉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交通安全宣傳陣地建設成效顯著的麻江縣公安局交警大隊、黎平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劍河縣公安局交警大隊、黃平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予通報表彰,頒發獎金。
黔東南州交警支隊希望受表彰的單位珍惜榮譽,再接再厲,進一步強化措施,抓好宣傳工作,爭創更加優異的成績。全州各級交警部門要以受表彰的單位作為榜樣,健全宣傳工作機制,改進宣傳工作方法,拓展宣傳渠道,全面提高宣傳工作水平,為樹立黔東南公安交警良好形象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唐光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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