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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禁漁工作取得成效,保護好水生物資源。從江縣農業部門下鄉進行春季禁漁宣傳,利用宣傳車、懸掛橫幅、張貼、散發通告,與漁民座談等多種形式,到全縣各涉漁鄉鎮進行全面宣傳。
禁漁期間,要求漁民禁止一切捕撈作業;禁止收購、銷售和加工水生野生魚類;禁止在江河、大中型水庫內從事扎巢取卵、捕殺親體和其它危害漁業資源的活動;嚴厲打擊電、毒、炸魚等行為。期間執法人員并定期和不定期的進行市場檢查。
截止目前,張貼并發放《從江縣人民政府關于保護江河漁業資源的通告》、《禁漁通知》和相關法律法規等宣傳資料200余份,發送相關禁漁短信1000余條。 (項 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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