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線訊 昨日,南明區工商局公布了沙沖路工商分局調解的一起食用酸奶引起的賠償糾紛,經工商部門調解,買到“問題”酸奶的萬女士獲得了商家賠償的醫藥費、小孩營養費和誤工費共計2000元。
執法人員調查了解到,萬女士和女兒6月19日在后巢村關田巷一家小賣部購買了一板某品牌酸奶,當小孩吃完一瓶酸奶后卻發現瓶子里有幾只小蟲子,隨后孩子就出現腹瀉、嘔吐等不適癥狀。萬女士急忙將女兒送到醫院洗胃治療,共花醫藥費1200元,萬女士找到供貨商要求賠償醫藥費、營養費和誤工費共計2000元,雙方多次協商,仍然沒在賠償上達成一致。
工商部門立即對小賣部和供貨商的進貨臺賬、產品質檢報告等進行檢查,發現小賣部和供貨商手續齊全,且進貨渠道正規,遂在6月26日組織供貨商和酸奶生產廠家駐貴陽辦事處負責人進行調解,最終該負責人同意賠償萬女士醫藥費、小孩營養費和誤工費2000元,并向其道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