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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訊 (金先根 記者 劉仙)由凱里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凱里龍某某持假幣一案,近日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龍某某犯持有假幣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5萬。
據介紹,去年11月3日,凱里市公安局聯防隊員巡邏至該市高溪養護段路邊時,發現一男一女與一老頭互相拉扯,經盤問得知,該老頭龍某某販賣假幣。隨后,警方對龍某某的租住房進行搜查,發現床底下藏有一裝滿假幣的紙盒,經清點,當場繳獲面值100元、20元、10元的假幣5641張,共計面值1116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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