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黔東南日報消息 (記者 楊卓光)記者從6月23日全州價格調節基金工作會上獲悉,全州價格調節基金征集使用管理辦法于6月1日出臺施行。
日前,州人民政府州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了《黔東南州價格調節基金征集使用管理辦法》和《黔東南州價格調節基金征集使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這一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的施行,標志著自治州人民政府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將根據我州經濟發展的實際,通過運用經濟手段這只“看得見的手”對社會經濟活動進行恰如其分的引導和調節。
價格調節基金是財政性資金,它具有“蓄水池”、“穩定器”的功能。建立健全價格調節基金,有利于調節市場、引導供求、穩定市場價格、維護社會的和諧與穩定,有利于政府建立健全市場宏觀調控體系。
就《辦法》和《細則》的施行,州政府辦公室、州物價局、州財政局、州國稅、州地稅負責人在會上對有關業務工作進行了培訓,并提出了工作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