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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貴州消防消息 近日,貴州省丹寨縣消防部門重拳出擊,依法責令停止營業場所2家,臨時查封場所1家,了解責令停止施工的高層建筑工程1處,并合計罰款人民幣4萬元整,
丹寨縣消防部門積極開展平時監督抽查、夜晚錯時檢查等活動,在檢查中,發現縣瑞豐賓館未經消防安全檢查合格,擅自投入營業使用,且該賓館所在建筑為私人住宅,未經過消防設計審核和驗收備案,裝修工程也未經過消防部門審核和驗收備案,在裝修中使用可燃易燃材料,而且只有一個疏散樓梯和一個安全出口,在下發了責令改正通知書后,經過調查取證等執法程序,依據《消防法》第六章五十八條規定,決定對丹寨縣瑞豐賓館處責令停止營業,并處3萬元罰款的處罰;丹寨縣署城水天浴城存在無“雙自”系統,無機械排煙系統,采用可燃易燃材料裝修等隱患且逾期未整改的行為(法律文書在5月1日前下發),依據《消防法》規定,決定處責令停止營業的處罰;在對丹寨縣國會歌舞廳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場所存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均只有一個的隱患,經消防部門責令改正后未整改,嚴重影響到了公眾安全,故對其實施臨時查封措施;在對高層建筑進行排查的過程中發現丹寨縣隆天房開公司建造的隆天公寓樓未按照消防設計文件進行施工,將原通過審核的7層樓、23.8米的工程,在未重新向公安消防機構申請消防設計審核的情況下,擅自施工建造為9層,27.5米,建筑性質也由多層公共建筑改變為高層建筑,且在1至3層的商業鋪面間未安裝“雙自”系統,未劃分防火分區,在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后,對該工程的建高方處責令停止施工并處罰款人民幣1萬元處罰。
目前,對上述場所的整改工作均在進行當中。
(曾邦昌 李正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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