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歲女童乘扶梯半個手掌被夾斷 家長索賠279萬
齊魯晚報訊 煙臺萊州市女童夢夢在當地老利群商場乘坐扶梯時,右手手指伸進扶梯的裂縫中,致半個手掌被夾斷,她的家人為此向老利群商場索賠279萬余元,2月21日上午,該案在萊州法院開庭審理。
夢夢家住萊州市金都大廈,是老利群商場的鄰居,經常到商場三樓的兒童游樂中心淘氣堡內玩耍。去年7月11日中午,姥姥帶著兩歲的夢夢離開淘氣堡乘坐扶梯下樓時,夢夢的右手手指伸進了扶梯踏板和圍裙板之間的縫隙里。半個手掌被夾斷,電梯停止運行。最終,孩子的父親用撬棍將扶梯撬開救出了女兒,并送到青島解放軍401醫院救治。經過5次手術后,夢夢右手除拇指外的4根手指都沒能保住。
事發后,夢夢家人與商場一直無法就賠償問題達成一致。夢夢爸爸姜志超便向萊州法院提起訴訟。
2月21日上午,在萊州法院11審判庭內,原告方將民事訴狀上包括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鑒定費、殘疾賠償金、假肢和康復費、假肢更換費和維修維護費及精神損害撫慰金在內的1207071.45元,當庭增加到了2795587.45元。其代理律師董振鶴說,起初的賠償數額只是夢夢23歲之前假肢的相關費用,因不確定幾十年后的老利群會如何,所以臨時追加到夢夢75歲的假肢更換費及其間的假肢維護費。
董振鶴認為,老利群商場作為電梯使用單位,未設置相關安全員或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且乘坐電梯的注意事項內容也不完善,未盡到相關安全義務。而被告律師張秋霞接受采訪時則表示,電梯所有人并非商場,商場的電梯有專門的維保單位。在事故發生后五六分鐘就到場救援,搶救工作是及時的,事發后,也多次前去探望夢夢。如果家長愿意庭外調解,商場也會盡力與他們協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