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興滅門案嫌犯李磊春節前將被公訴
北京晚報消息 記者今天獲悉,發生于2009年11月23日的北京大興滅門案,已被北京市警方移送到北京市檢察院一分院審查起訴。根據《刑事訴訟法》在辦案期限上的規定,檢方將在春節前對嫌犯李磊提起公訴。
據悉,檢方對李磊案在審查起訴階段,主要是通過審閱案卷材料、訊問犯罪嫌疑人等,來審查犯罪事實、情節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犯罪性質和罪名的認定是否正確;有無遺漏罪行和其他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人以及有無附帶民事訴訟等。
檢察官對案件經過審查,查清全部案件事實以后,會根據具體情況,提出起訴或者不起訴以及是否需要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意見,報請審查起訴部門負責人審核,審查起訴部門負責人對案件進行審核后,也會提出審核意見,報請檢察長或者檢察委員會決定起訴或者不起訴。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檢察院對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如果不退回補充偵查,就應當在1個月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
李磊是在2009年12月18日被檢方批準逮捕的。當時檢察機關審查認定,李磊因家人對其管教太嚴格,遂產生不滿情緒并想殺害家人。2009年11月23日22時許,李磊回到位于大興區黃村鎮清城北區清澄名苑的家中,先后持刀將妻子、妹妹、父親、母親、兩個兒子殺害。第二天8時許,李磊離開現場后10時許,再次返回家門外,將門反鎖后外逃,后在海南省三亞市被公安機關抓獲。
李磊供述,其產生殺人想法已經有多年了,最早是在年少時期離家出走后產生的,從小家里管教太嚴,做什么事都要干涉,見著他就非打即罵,他覺得不自由,沒有同齡人那么快樂。雖然家里經濟條件挺好,但還是覺得活著沒意思。這次殺人,主要是家庭生活中的一些小事積累起來,才下定了決心。
繼李磊殺人之后,大興又連出兩起滅門慘案。目前,該兩起案件仍在警方偵查階段。
(楊昌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