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未婚媽媽欲跟男友分手 嫌麻煩賣掉女兒
6月10日下午,河北省衡水市阜城縣漫河鄉后八丈村村民周國平,到棗強縣公安局刑警隊報案,稱妻子劉林抱著女兒于6月8日到棗強縣公安局城關鎮派出所辦事時,經派出所門衛牽線,將一周歲的女兒賣給了他人。
周國平說,妻子從小就有精神病。
接到報案后,辦案民警立即找到城關鎮派出所門衛吳某,并在吳某的帶領下與買主取得了聯系。6月14日,警方將孩子解救回來,還給了周國平。
經警方初步調查,劉林系棗強縣人,今年只有17歲,與阜城縣周國平系未婚同居。6月8日下午,劉林抱著女兒到棗強縣公安局城關鎮派出所辦事時,與派出所門衛吳某說自己不想跟著周國平過了,但是孩子是個麻煩,讓其幫忙送人。吳某想起本縣黑馬村有個女人曾說過想要個孩子。吳某很快與該女子進行了聯系,但對方表示自己不想買,并介紹了另一個肯出錢的買主。賣完孩子后,劉林和吳某各分得4000元、600元。事后,劉林用賣女兒的錢買了部手機。
目前,犯罪嫌疑人吳某等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劉林因涉嫌遺棄幼兒、買賣幼兒罪被警方留置。警方表示,劉林要留在刑警隊接受進一步詢問,還要做精神病鑒定。如果劉林沒有精神病,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