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鬧的城市街頭不能讓農民工孤獨地討薪
為了討要70元的工錢,農民工高志強三次報警,但錢沒要回來,卻被包工頭叫來的人追著捅了一刀,右側腎臟主要血管破裂,動手術切除右側腎臟才得以保命。他說再也不出來打工了,“外面太危險”。(1月13日《檢察日報》)
又是一起農民工討薪遭報復事件,同樣讓人悲憤,不同于以往的是,在此事中農民工高志強知道“有困難找警察”三次撥打了110,但最終不僅沒能討回應有的公道,反而遭遇被包工頭報復的厄運。“70元引發的血案”充分暴露了部分包工頭道德底線的失守以及對法律尊嚴的無視。
農民工討薪之事間或發生,但尤以農歷歲末為甚。跳樓討薪、堵路討薪、跳橋討薪,農民工辛苦工作了一年理所應當順利地拿到自己的工錢,但堅硬的現實卻每每讓他們之中的很多人不得不踏上悲情而艱辛的討薪之路。更令人焦慮的是,漫漫長路之上,往往只有農民工自己孤獨的身影和單薄的力量,甚至還可能是“一個人的戰斗”。
盡管中央三令五申不得拖欠農民工工資,且很多地方政府部門以及新聞媒體常于年末開展討薪專項行動提供援助,但此種出于人文關懷抑或是憐憫之心的幫扶,顯然幫得一百難幫一千。對于那些常被討薪所困擾的農民工而言,與其說他們亟待外界熱情伸援手,還不如說他們更期待制度上的有力保障。畢竟,社會有限的幫助只幫得了一時幫不了一世,而艱難討薪現象卻是當前——甚至還包括今后不短的一段時間內——整個社會回避不開的問題。
不久前,《人民日報》一篇關于農民工討薪困境的文章中援引專家觀點說:“不能忽略的是,討薪問題的存在,是由于法律的嚴肅性沒有得到尊重”。眾所周知,付勞獲酬在勞動法中有明確規定,無論用工單位有何種理由都應該對此持有基本的信仰。不過,現實語境下的很多地方,老板拖欠員工薪水以及農民工討薪之事依舊存在。而不可否認的是,這還與制度性監管不完善以及一些地方部門工作欠到位不無關系。
法律法規板上釘釘,保障農民工獲取酬勞也有據可依,但緣何總震懾不住那么拖欠工資的老板或包工頭,這是一個頗耐探討和深究的問題。但正如徒有“緊箍咒”缺念咒的“唐僧”無法起到實際作用一樣,若沒有人把打擊拖欠及克扣農民工薪水行為的心弦繃緊、把法律的緊箍咒常念于口,那么制度的實際約束力無疑可能大打折扣。因此,筆者以為,只有相關部門摒棄“不管小事”、“沒時間閑扯”作風的同時,將重拳出擊嚴格執法常態化,而不僅局限于農歷年末或者其他特定時段,那么社會才能為那些被“老賴”拖欠工資的農民工帶來真正的福音。
(周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