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號:張芝偉——岑鞏縣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20號:張芝偉
張芝偉,岑鞏縣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刑事審判庭庭長,一級法官。自1995年起進入岑鞏縣人民法院工作以來,曾歷任書記員、助理審判員、審判員、副庭長等職務。
在神圣的法官崗位上,她堅守“判決一天不出,調解大門一天不關”的理念,用自己的行動樹立了愛崗敬業、公正高效、清正廉潔人民法官形象。2008年以來審理了200多起案件,無一超審,無一因處理不當發生纏訴上訪。她先后15次被岑鞏縣人民法院評為先進工作者、優秀共產黨員,曾被岑鞏縣委、縣政府評為“嚴打”先進個人、全州法院先進工作者和全省法院“人民滿意的好法官”、“優秀法官”。其撰寫的《該借款是否為夫妻共同債務》和《論刑事和解的效力、適用范圍和對策》曾在《黔東南審判》上刊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