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少年借酒性強奸19歲女孩被刑拘
本港訊 (龍紹瓊 特約記者 陸書明)12月31日,16歲少年石某某因涉嫌強奸一19歲女生楊某已被黎平公安局刑拘。
經警方查實,現(xiàn)年16歲的犯罪嫌疑人石某某家住黎平縣九潮鎮(zhèn)。12月22日傍晚,石某某與19歲女孩楊某同在石某某家附近做客,吃飯期間,石某某二兩酒下肚后,突發(fā)想與楊某發(fā)生性交的念頭。他提出將飯菜搬進自己的家中吃,得到眾人的同意。當吃飯的客人陸續(xù)離開時,石某某有意讓楊某收拾碗筷為由,將楊某留在家中,等客人全部走完后,石某某就在廚房內對楊某進行強行摟抱,并將楊某拖進臥室內,不顧楊某的反抗和哀求,強行發(fā)生性關系,得逞后,石某某再次要和楊某發(fā)生關系時,楊某趁其不備,將石某某推倒后,得以脫身。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的審理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