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結完賬又接到催費單子 雷山一女子遭遇"怪事"
本港訊 (記者 劉仙)今年5月3日,家住雷山縣西江鎮的楊文寧帶著妻子到雷山縣醫院住院分娩,但沒有想到他到縣醫院農合辦結完賬后,院方又拿出一張395元治療費的單子讓他去繳費。楊文寧非常不解,質疑自己遭遇亂收費。
住院分娩 質疑遭亂收費
楊文寧介紹說,今年5月3日,他將要分娩的愛人從西江衛生院轉入了條件相對較好的雷山縣醫院婦產科。入院時,交納了500元押金。
次日早上8點半,婦產科護士長要求楊文寧到掛號臺交錢買藥給其妻輸液,楊文寧不解為何已交了押金,還另掏錢?護士長語出驚人:這是醫院的規定,不交就別想讓病人活命……
“聽了這話我嚇了一跳,我曉得和她無法論理,只得按照吩咐去辦了。”楊文寧說。
5月5日中午,護士抱楊文寧妻子剛產下的嬰兒去洗澡,要求楊文寧交20元“辛苦費”。楊文寧雖然不愿,但還是交了。孩子洗澡完畢,他便要求護士出具發票。“這是我們醫院的規定,交20元還要發票,真是小氣鬼,神精病……”對方反辱相譏。
5月5日下午,楊文寧到農合辦結賬,農合辦退還了他500元的押金,然后什么費用也未產生。但當他回到醫院婦產科時,護士長開出了一張治療費為395元的單子,要求他到掛號處繳納。
楊文寧對此提出了異議:費用在農合辦結完了,為什么還要交?
“帶老婆來醫院接生孩子,不想出一點錢嗎,那干嘛不在家生呢?”對方的回答仍很不友善。
楊文寧一時語塞,只得交錢。事后拿著醫院出具的治療費票據到農合辦請求報銷,但遭到了拒絕:這些費用已超出了報銷范圍。
衛生局:這其中有些誤會
近日,記者到雷山縣醫院和縣衛生局采訪,對楊文寧反映的收費情況一一進行了核實。
交了押金還另外掏錢買藥的問題,雷山縣衛生局李局長的解釋是,另交費買藥,可能產婦家屬在嬰兒出生前要求輸液,這要另外付費。“當然,這樣的項目是自愿的,可能是我們的醫務人員沒有向楊文寧解釋清楚”。
洗澡收取的20元“辛苦費”,衛生局一位副局長作了這樣的解釋:嬰兒出生時必須洗澡,所以收20元錢是合理的。
醫院收取了395元治療費的問題,衛生局和醫院的解釋大體一致:該項費用是輸液等產生的,均需另外付費。但是楊文寧對此百思不得其解,他說幾天來用于輸液的藥錢全是自己掏的,治療費怎么會虛高到395元呢?
“有些問題,醫方沒有給產婦及其親屬交代清楚,這其中,還是存在一些誤會。”李局長說。
此外,衛生局還就楊文寧關于醫務人員態度惡劣的反映也一并作了解釋:態度不好的情況可能存在,但不會像楊文寧說的那么嚴重。
縣醫院承認多收了445元
2010年7月5日,雷山縣醫院就楊文寧反映的情況向雷山縣衛生局遞交了一份情況匯報材料。
醫院方在材料中認可多收了楊文寧家445元的費用。這些費用分別由以下五個項目組成:
臍帶處理費5元;電費:應收三天,每天5元,共計15元,實際上收取了4天的,每天10元,計40元,多收了25元;治療費,經查多收了395元。但匯報材料中解釋說這項費用婦產科醫護人員已口頭征求產婦及其家屬同意。
此外還有住院費和陪床費,其中住院費多收了10元,陪床費多收了10元。醫院對多收這兩項費用的解釋是:實際住院4天,與發票所開3天不符。
“這些費用實際上是產生了的,不能理解為亂收費意義上的多收,況且還沒有超過物價許可的范圍。”不過,這位局長承認,醫院在報銷范圍之外另外收費不符合衛生部門的限價規定。
在對此事進行處理時候,雷山縣醫院決定退還上述多收的費用,并給楊文寧家報銷1人因此事往返西江雷山3次到醫院和衛生局的交通費用。“對這個事我們是很重視的,還上門的退錢和道歉,但是,楊文寧卻不愿接受。”雷山縣醫院負責人說。
“我不是為了那幾塊錢,我是覺得醫院的做法太不對,我要讓更多的人不去上這個當。”楊文寧說,他表示一定將雷山縣醫院告上法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