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阡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職名單
(2023年5月23日石阡縣第十八屆人大常委會
第九次會議通過)
決定免去:
陳明高的石阡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職務;
陳明高的石阡縣公安局局長職務。
免去:
郭繼軍的石阡縣人大常委會泉都街道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
田景昌的石阡縣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職務;
熊興文的石阡縣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副庭長職務。
決定任命:
陳江龍為石阡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陳江龍為石阡縣公安局局長;
楊明坤為石阡縣民族和宗教事務局局長。
任命:
李勇為石阡縣人大常委會泉都街道工作委員會主任;
田景昌為石阡縣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庭長;
熊興文為石阡縣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
陳剛為石阡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
畢節市人民政府下發關于陳俊等同志任職的通知,通知主要內容如下:
經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
陳俊任畢節市統計局副局長。
經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
建議詹世順不再擔任畢節市工業能源
投資建設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職務。
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有關規定程序辦理。
2023年5月24日
大方縣人民政府下發關于殷俊迪等同志任職的通知,通知主要內容如下:
經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
殷俊迪同志任大方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不再擔任大方縣發展和改革局副局長職務;
楊尚軍同志不再擔任大方縣林業局副局長職務;
劉偉同志任大方縣林業局副局長,不再兼任大方縣房屋征收補償保障服務中心主任職務;
劉源同志兼任大方縣房屋征收補償保障服務中心主任,不再擔任大方縣民政局副局長職務。
秦云同志任大方縣油杉河風景區管理委員會副主任,不再擔任大方縣能源局副局長職務;
雷云同志任大方縣能源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劉玄同志不再擔任大方縣農業產業發展中心主任職務;
鐘太明同志不再擔任大方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職務;
彭斌同志任大方縣第二中學副校長(試用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