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黔東南州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原告余某訴被告黔東南州人民政府行政復議一案,黔東南州人民政府副州長楊承進作為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并在庭審中代表黔東南州人民政府進行了庭審陳述。
(庭審現場)
該案中,原告余某認為岑鞏縣人民政府不履行補償安置的法定職責,向黔東南州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黔東南州人民政府認為余某房屋并未被實際征收,縣政府不具有履行補償安置的法定職責,據此作出駁回行政復議申請的決定書,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在庭審過程中,原、被告雙方在合議庭主持下,圍繞案件爭議焦點進行了舉證、質證,副州長楊承進認真聽取原告的意見和訴求,并針對爭議焦點進行陳述。整個庭審過程規范有序,原、被告的意見均得到充分表達,庭審結束后,法庭宣布將擇期宣判。
(黔東南州人民政府副州長楊承進出庭應訴并作庭審最后陳述)
此次黔東南州人民政府副州長楊承進出庭應訴,充分體現了黔東南州人民政府對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的高度重視,表明了黔東南州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堅定態度和堅強決心,對進一步推進黔東南州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提升“關鍵少數”的法治意識、促進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今年以來,黔東南州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100%,行政機關負責人履行出庭應訴義務的主動性明顯提高。下一步,在確保
全州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率始終保持百分之百的基礎上,
黔東南州中級人民法院將會同
黔東南州依法治州辦加大對行政機關執法人員的培訓力度,努力實現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