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強松材線蟲病疫區和疫木管理工作的
通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植物檢疫條例》及《松材線蟲病疫區和疫木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就加強松材線蟲病疫區和疫木管理工作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松材線蟲病寄主是松科植物,對人畜以及其他動植物無害。
二、全縣范圍內的所有未經除害處理的松科植物均為疫木。疫木除治和清理由縣人民政府統一部署,嚴格按照除治方案和技術規程實施。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阻撓松材線蟲病防控工作的正常開展?h林業主管部門負責全縣松材線蟲病的監測普查、預防和除治等工作的組織管理和技術指導,組織開展全縣松材線蟲病防控工作,并對防控工作進行監督和管理。
三、全縣范圍內松科植物只能進行除治性采伐。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采伐、藏匿和存放松樹及枝椏,未經批準不得運輸、收購、經營、加工和使用松木及其制品。
四、任何單位和個人嚴禁從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公告的松材線蟲病疫區調入松類植物及其制品(含家具、電纜盤、光纜盤、木托盤、坑木、質包裝箱等),主動做到不經營、不使用、不購進、不承運來自疫區的松樹、松木及其制品;確需從非疫區調入松類植物及其制品的,要提前告知
從江縣林業局災害防治站,自覺接受檢疫檢查。林業、公安、交通、市監、供電、郵政、通訊等部門要密切配合,加強松木及其制品管理,防止疫情傳播擴散。
五、禁止使用帶有松材線蟲病的林木種苗進行育苗或者造林。
六、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嚴格落實松材線蟲病防控監管責任,充分發揮干部職工、護林員、村組干部、群眾等社會各界的監督作用,及時發現并舉報擅自采伐、藏匿、運輸、經營、加工、利用松樹疫木等行為。舉報電話:從江縣林業局0855-6415499、從江縣森林公安局0855-6412465。舉報郵箱:1119717647 qq.com。
七、對違反本通告的行為,造成重大疫情或引起重大疫情隱患的,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八、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至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公告我縣疫區撤銷后自動失效。
從江縣人民政府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