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深圳痛經假經確診可休1到2天#沖上熱搜第一。
據了解,近日,深圳市人社局官網發布了針對政協委員程宗玉《關于保障女職工享有生理假期的提案》的答復函時明確了:患有重度痛經及月經過多的女職工,經醫療或婦幼保健機構確診后,月經期間可適當給予1至2天的休假。
深圳市人社局在答復函中稱,《女職工保健工作規定》對生理假有明確規定。第七條第四款規定,患有重度痛經及月經過多的女職工,經醫療或婦幼保健機構確診后,月經期間可適當給予1至2天的休假。
深圳市人社局表示,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婦聯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持續推動用人單位落實生理期休假有關規定,加強對用人單位女職工勞動保護工作的監督檢查,共同推動深圳女職工勞動保護工作深入開展。
看完這條消息,很多網友表示:期待落實!
據悉,“痛經假”的概念其實由來已久,1993年由原衛生部、全國總工會等5部門聯合頒布的《女職工保健工作規定》就已指出,患有重度痛經及月經過多的女職工,經醫療或婦幼保健機構確診后,月經期間可適當給予1至2天的休假。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至少有包括北京、上海、陜西、山西、安徽、浙江、湖北、江蘇、江西、山東、甘肅、湖南、四川等在內的10余個省份,在地方性規定中明確了女性勞動者的這一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