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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如何為綠水青山保駕護航,助力實現“雙碳”目標?
從全省首例破壞生態環境認購“碳匯”案,到發出全省首份《碳匯認購令》,再到建立全省首個生態環境司法綠碳實踐基地和全省首個檢校合作碳匯與司法實踐教育基地……黔東南州創新生態司法,助力實現“雙碳”目標步履鏗鏘。
首次通過認購“碳匯”開展替代性修復
地處清水江流域的劍河縣,是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全國28個重點集體林區和全省10個重點林區縣之一,森林覆蓋率達72.42%。保護這里一草一木,都具有典型意義。
2021年5月,劍河縣磻溪鎮高引村,村民羅某某持過期的林木采伐許可證,將自家山林里的杉木采伐了469株。
2022年1月,劍河縣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濫伐林木罪,向雷山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同時對羅某某破壞森林資源的行為啟動公益訴訟程序。
據悉,劍河縣因森林覆蓋率高,貴州省將劍河縣作為碳匯(森林吸收并儲存二氧化碳的能力)交易試點縣之一,全縣擁有32萬余畝碳匯林。
“劍河縣人民檢察院以此為契機,大膽探索碳匯補償替代性修復生態環境方式:即行為人破壞了森林資源或者超指標排放二氧化碳,降低了森林吸收、儲存二氧化碳的能力,需要采取措施予以補償,從而減少溫室氣體在大氣中的濃度。碳匯量可通過市場交易,購買碳排放指標,從而保護生態環境。”劍河縣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黃卡鐵介紹,經委托劍河縣林業局結合羅某某濫伐林木的實際情況評估,最終確定羅某某需認購20668.8元的碳匯量。
今年3月,羅某某自愿認購20668.8元的林業碳匯量,并與公訴方達成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該協議未違反法律法規禁止性規定,未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而且符合國家碳達峰、碳中和戰略行動,為此雷山縣人民法院于3月14日對上述協議進行了司法確認。據悉,這是貴州省首例以認購“碳匯”的方式替代性修復受損的生態環境資源案。
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庭長李麗認為,貴州法院首次嘗試通過認購“碳匯”開展替代性修復,是貴州環境司法的一次有益嘗試。第一,在貴州環境司法中首次引入“碳匯”修復理念,對全省法院環境司法工作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體現了貴州法院充分發揮環境司法職能作用,服務保障碳達峰、碳中和戰略目標的實現。第二,該案在追究行為人濫伐林木刑事責任的同時,對其破壞生態造成的損失,行為人通過認購“碳匯”承擔了民事責任,體現了“環境有價、損害擔責”的原則。第三,該案探索了檢察機關與當事人在訴前達成磋商協議的司法確認制度,訴訟程序更為便捷,進一步推動了環境公益訴訟工作。
以司法權威護航“雙碳”目標
2019年,臺江縣李某對位于臺江縣龍井村的387株馬尾松進行無證采伐,立木蓄積59.86立方米,涉及面積11.86畝。
今年4月12日,臺江縣人民檢察院以李某涉嫌濫伐林木罪,向雷山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受理案件后,雷山縣人民法院發現案發地已經種植油茶樹,無法進行原地補植。而臺江縣森林覆蓋率達69.34%,適宜補植復綠的地點難以落實。
“李某濫伐林木的行為造成了生態環境的損害,如何中和生態環境受損地碳排量,彌補生態資源受損至恢復完成期間的修復空白?”負責審理此案的雷山縣人民法院副院長吳章義介紹,“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我們著眼強化司法護航生態效用,傳遞‘破壞者贖買,保護者使用,社會面受益’的價值導向。”
鑒于劍河縣是我省碳匯交易試點縣,為此,雷山縣人民法院委托具有評估認定資質的劍河縣林業局,對受損害的臺江縣龍井村11.86畝林木造成碳減排量損失恢復生態所需資金進行了評估,并將在劍河縣進行“異地購碳”。
5月7日,在辯護律師見證下,雷山縣人民法院向被告人李某發出貴州省份《碳匯認購令》,責令其三日內向劍河縣林業局繳納“碳匯”認購資金11385.6元。同時,邀請雷山縣林業、環保、雷公山自然保護區等各界人士到場監督。當天,李某前往劍河縣林業局,如數繳清了“碳匯”認購資金。“法院下令代表法律威嚴,我認罪認罰,吸取教訓。”李某說,“綠水青山是我們的家園,需要每個人守護。”
吳章義介紹,雷山縣人民法院發出貴州首份《碳匯認購令》,這一創新舉措展示了司法的權威性、震懾力和影響力,助力實現“雙碳”目標。“以《認購令》方式責令當事人開展環境資源替代性修復,厘清碳匯補償渠道,在依法合規前提下精簡辦理流程,節省司法資源。同時,法院‘令’具備更強的規范性、權威性。”
創新生態司法步履不停
雷山縣人民法院于2019年設立雷公山環境保護法庭,實行“1+4+x”跨區域集中管轄環境資源類案件新格局,即集中管轄雷山、臺江、劍河的刑事、民事、行政環境資源類案件和公益訴訟案件,以及凱里市的環境資源類行政案件。同時負責對轄區內雷公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雷公山國家森林公園、臺江國家森林公園、劍河仰阿莎國家森林公園、臺江翁迷河國家濕地公園等重點生態功能區、敏感區、脆弱區的生態環境司法保護。
近年來,通過探索創新,該院建成生態環境審判職能刑事、民事、行政訴訟、非訴行政“四合一”審判機制,統一量刑裁判尺度,加大了對生態環境犯罪的打擊力度。
事實上,黔東南創新生態司法,步履不停。
今年6月1日,我省首個生態環境司法綠碳實踐基地——黔東南生態環境司法綠碳實踐基地,在雷山縣雷公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腹地揭牌成立。
據悉,該基地覆蓋整個雷公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跨雷山、臺江、劍河、榕江四縣,立牌于風景秀麗的大塘鎮九十九水庫,是集生態環境司法宣傳教育、破壞生態環境行為人異地補植復綠、林業碳匯司法研究等功能為一體的司法綠碳實踐地。
該基地的建立,是黔東南州積極響應國家推進“碳達峰”“碳中和”戰略目標,聯合生態環境、自然資源、林業等多部門共同搭建的實踐平臺,使黔東南“司法+碳匯補償”有了“試驗田”,標志著黔東南法院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工作又邁出了新的關鍵一步。
無獨有偶。6月14日,“貴州大學·黔東南州人民檢察院碳匯與司法實踐教育基地”在劍河縣人民檢察院揭牌成立,該基地是貴州省首個檢校合作建立的碳匯與司法實踐教育基地。
據悉,黔東南州檢察機關與貴州大學將在“司法實踐教育、技術人才培養、技術咨詢服務”等方面展開合作,充分發揮各自優勢和職能作用,努力打造“碳匯+高校+檢察”品牌,共同促進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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