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近日,
錦屏縣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入室盜竊案件,被告人龍某某被判處拘役二個月,并處罰金一千元。
【基本案情】被告人龍某某因生活拮據,于2022年6月18日凌晨,在
錦屏縣大公田
社區鯉魚橋看見自家對面未關門,便秘密潛入被害人家中,先后盜走被害人家中冰箱內的數斤新鮮豬腳肉和一塊臘肉。
法庭審理后認為,被告人龍某某無視國家法律,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入戶竊取他人財物,已構成盜竊罪。結合被告人龍某某具有坦白、認罪認罰情節,結合本案案情,遂作出上述判決。被告人龍某某對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證據、罪名及量刑建議均沒有異議,并自愿認罪認罰,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
法官寄語:脫貧,不僅要感謝政策幫扶,得以搬出大山,更需要樹立自力更生的價值觀,牢記黨恩,以勤勞的雙手實現家庭富裕。“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不存任何僥幸心理,不取不義之財,否則終將自食惡果,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律知識小課堂】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特別說明:入戶盜竊不僅侵犯了公民的財產,還侵犯了公民的住宅,并對公民的人身安全形成嚴重威脅,應當予以嚴厲打擊。(楊天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