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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天柱縣公安局合成作戰指揮中心獲悉,該縣兩名涉幫助信息網絡犯罪在逃人員姜某均、楊某胤(均為天柱縣坪地鎮人)在該轄區活動。經查,姜某均、楊某胤10月下旬,在廣東省東莞市某賓館內,將自己的銀行卡和微信提供給他人,用于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期間轉賬10萬余元,兩人各獲利300元,被山東警方網上追逃。掌握信息后,合成作戰指揮中心立即指令坪地派出所民警對兩人實施抓捕。11月7日下午,在特巡警大隊的配合下成功將在逃人員姜某均、楊某胤抓獲。經訊問,該二人對上述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犯罪嫌疑人姜某均、楊某胤正在移交山東警方進一步查處。
警方提示:廣大人民群眾一定要重視自己的信息安全,切莫為蠅頭小利而出租、出售、出借或者購買銀行卡或者支付賬戶(微信、支付寶等),否則不僅會被暫停相關業務、個人征信上留下污點,還可能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被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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