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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對4起違反科研誠信行為調查處理情況的通報
根據省科技廳、省委宣傳部、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貴州省科研誠信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黔科通〔2020〕9號),經調查處理,決定對以下4家單位進行通報,其科研失信信息納入貴州省科研誠信信息系統。
一、我廳接投訴舉報,經調查,貴州通源道工程有限公司存在虛構科技人員數量和研究開發費用用于申請高新技術企業的行為,決定對貴州通源道工程有限公司警告處理,禁止其承擔或參與2021年財政性資金支持的科學技術活動。
二、我廳接投訴舉報,經調查,貴州小米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存在擅自篡改審計報告和專項審計報告用于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的行為,決定對貴州小米智能家居有限公司警告處理,追回省財政科研一次性補助經費,禁止其承擔或參與2021年、2022年財政性資金支持的科學技術活動。
三、我廳委托的第三方機構在受理創新卷申報兌現過程中發現有關問題線索,經調查,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農業科學院在申報2020年度科技創新券中存在票據、培訓清冊、項目實施場景圖片重復使用、培訓人員簽字筆跡高度一致、使用“假發票”、技術服務價值不高以及技術服務費重復列支的情況,決定對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農業科學院警告處理,禁止其承擔或參與2021年、2022年財政性資金支持的科學技術活動。
四、我廳委托的第三方機構在受理創新卷申報兌現過程中發現有關問題線索,經調查,貴州貴谷農業股份有限公司在申報2020年度科技創新券中存在虛構技術服務事項的情況,決定對貴州貴谷農業股份有限公司警告處理,禁止其承擔或參與2021年、2022年財政性資金支持的科學技術活動。
廣大從事科研活動及參與科技管理服務的主體要引以為戒,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若干意見》,加強本單位科研誠信管理,我廳將按照“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的原則,嚴肅查處、嚴厲打擊違背科研誠信要求的行為。
特此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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