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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 “貴院立案庭的法官真不愧為人民的好法官,心中裝著人民,為人民服務真的做到家了……”2021年8月25日,從江縣人民法院立案庭收到了一封來自江蘇省鹽城市大豐區小海鎮肖某某的感謝信和一面錦旗。
2021年4月28日,我院收到一起宣告賴某某死亡的網上申請材料,經查:申請人肖某某與被申請人賴某某于1988年7月6日登記結婚,婚后生育一子肖某偉,賴某某于2002年秋離家出走至今杳無音信。2020年9月4日兒子肖某偉因交通事故死亡,丟下兩歲的孫子肖某瑞。大豐縣人民法院受理了該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的賴某某一直無法聯系,經公告送達判決結案。因無法找到賴某某而無法領取死亡賠償款,為此,肖某某向我院網上申請對賴某某宣告死亡。經審查,宣告死亡申請材料不齊全,達不到立案條件。但是考慮肖某某家庭實際情況,急需領取死亡賠償款,從江法院立案庭干警結合“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及司法為民的宗旨,主動擔當作為,于次日到賴某某戶籍所在地貫洞居委會調查、尋問當地賴姓家族熟人,了解關于賴某某的蹤跡。經過多方努力,功夫不負有心人,綜于找到了賴某某的姐姐,通過其姐了解到了賴某某離開肖某某后嫁到廣西且一直在廣西生活,做通其姐的思想工作后賴某某及其娘家人主動聯系肖某某并積極配合,使得肖某某一家順利領取了賠償款,解決了迫在眉睫的困擾。
從江法院立案庭干警摒棄照本宣科式的工作模式,立足于解決當事人的實際困難,以當事人之憂而憂,多渠道多方向開展工作,利用一切可利用資源,最大限度的節省肖某某的時間、精力及金錢成本,滿足了肖某某一家對案件最理想的期盼,該案的處理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梁瑜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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