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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機關指控: 2019年8月26日12時許,杜某與其妻子龔某某到該縣某鎮人民法庭參加雙方離婚案庭審。經法庭調解離婚后,杜某趁龔某某在等親屬時疏于防備,從提包里拿出菜刀將龔某某左腿砍傷。經司法鑒定,龔某某左大腿傷殘被評定為重傷二級。
檢察官普法:杜某持刀砍殺前妻龔某某,致龔某某重傷二級,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構成故意傷害罪。
檢察官提醒: 任何人的生命健康權均受法律保護,不容他人侵犯。公民之間如有矛盾,理應通過合法途徑理性解決,決不可盲目沖動、任性施暴,否則,賠上的是自己的自由和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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