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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天柱縣法院邦洞法庭妥善處理了一起離婚糾紛案件,受到了當事人的好評。今年4月20日,王某某以夫妻感情破裂為由向本院起訴,要求與被告明某某離婚,因原、被告矛盾比較激化,且王某某也未能提交證據證明原、被告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故判決不予準許離婚。

7月20日,明某某又以原、被告夫妻感情破裂為由向法院起訴離婚。承辦法官審理查明,原、被告均系再婚,夫妻矛盾較大,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只是因為財產分割問題未能達成一致意見而未能協商離婚,法院依法判決原、被告離婚并就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
判決生效后,承辦法官本著案結事好的原則出發,督促被告王某某盡快履行義務,以便原告明某某盡快搬家,避免矛盾激化,引發重大事故。在被告王某某將兌現款繳納到本院兌現賬戶后,承辦人與原告明某某取得聯系,叫她盡快將自己的物品搬出被告王某某家。但考慮到原、被告雙方積怨已深,若雙方自行處理極可能會再次引發沖突。

10月19日、21日,承辦法官組織雙方當事人到被告王某某家對原告明某某的物品進行清點,列明清單,雙方簽字確認后,原告明某某已將自己的個人物品全部搬出。法官在矛盾激化的案件判決后對案件繼續跟蹤管理,徹底化解矛盾糾紛,得到了當事人的認可,受到了群眾的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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