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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指出,2020 年度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集中征繳期暫延長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集中征繳期期間繳費的參保人員,待遇享受從 2020 年 1 月 1 日起開始計算。對于政策規定的新生兒 90 天動態參保期限,由各市(州)醫保局、稅務局根據疫情防控情況確定后另行通知。
在患者參保及待遇保障方面,《通告》指出,省內已辦理參保登記但未繳費的疑似或確診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人員,可通過我省稅務機關提供的網上繳納渠道辦理繳費,確保及時享受醫保待遇;省內尚未辦理參保登記的疑似或確診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人員,可委托家屬代為辦理參保登記后通過網上繳納渠道辦理繳費;省內疑似或確診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人員,救治期間確有困難無法繳費的,可按醫保部門規定,采取先享受待遇后補繳參保費用的臨時應急措施,確保醫療費用不受影響。
另外,為從源頭上減少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商業銀行營業網點現場繳費人員流量,降低交叉感染風險,《通告》建議,繳費人在辦理相關繳費業務時,盡量選擇微信 " 城市服務 "、支付寶 " 城市服務 "、" 貴州稅務 " 微信公眾號、" 智慧稅務 "APP、網上銀行等網上渠道繳費。
對村(居、社區等)代辦人員集中代收城鄉居民醫保后需上門辦理申報繳納的,《通告》提出,可通過貴州省農村信用社營業網點辦理,或撥打各地稅務機關公開的肺炎疫情防控預約辦稅電話,先行與稅務機關進行預約,按照稅務人員安排的預約時間和地點,在做好相應防控準備后上門辦理;繳費個人因特殊原因確需到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辦理相關事項的,需撥打公開的肺炎疫情防控預約辦稅電話,先行與稅務機關進行預約,按照稅務人員安排的預約時間和地點,在做好相應防控準備后上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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