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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顯示,經查,2012年7月27日,該局經偵大隊辦案人員由于工作失誤導致信息錄入錯誤。目前,該局已對時任經偵大隊長韓某某、主辦民警鄧某某停止執行職務,并移交華鎣市紀委監委調查處理。
杜某錯誤信息未及時更正的問題,系該局經偵大隊長魏某、辦公室主任蒲某某以及明月派出所負責人羅某三人違反群眾工作紀律、工作效率低下所致。目前,魏某、蒲某某、羅某已被停止執行職務,接受組織調查處理。
11月25日,該局委派常務副局長當面向杜某妻子余某某及親屬等賠禮道歉。
華鎣警方表示,這次事件反映出該局在為民服務、工作作風等方面存在問題,將深刻反思,全面加強隊伍教育整頓,并積極配合華鎣市紀委監委調查處理,不包庇、不袒護,真誠接受監督,不斷改進工作。
記者了解到,今年9月,樂山籍男子杜某準備在樂山當地應聘保安工作,前往當地派出所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時發現,他7年前竟在廣安華鎣“涉嫌非法經營罪被取保候審”。為了撤銷錯誤的犯罪記錄,杜某奔走等待近兩個月遲遲未果,11月16日,就在準備前往廣安繼續交涉的前一天,杜某突然去世。(記者 李昕鋒 丁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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