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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 近日,錦屏縣人民法院執行法官百里拘傳逃避債務的失信被執行人龍某,成功執結一起借款合同糾紛,收到了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申請執行人潘某與被執行人龍某借款合同糾紛一案,經錦屏縣人民法院判決,被執行人龍某應償還申請執行人潘某借款本金1萬元。因龍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申請執行人潘某于2019年1月28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依法向龍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在執行過程中,龍某償還潘某借款2000元后,即稱暫時沒有錢償還,并承諾清明節后履行債務,承諾期限屆至,執行法官多次聯系龍某讓其到法院接受執行調查,龍某一推再推最后拒絕接聽執行法官電話。4月30日,執行法官得知被執行人龍某的胞弟在凱里經商,便到凱里找到其胞弟調查被執行人行蹤,執行法官得知龍某在凱里市廬山鎮白臘村游玩后,立即趕往白臘村。總共經歷4個多小時223公里驅車駕駛,執行法官終于找到正在稻田邊捉龍蝦的被執行人龍某。

為打擊逃避債務,不誠信的行為。執行法官依法將被執行人龍某準備拘傳至錦屏法院,龍某當即認錯并表示馬上想辦法履行債務,同時立刻電話聯系其胞弟“求救”。當日,龍某的胞弟通過手機銀行將案款轉入該案一案一賬號,至此,該案得以順利執結。(周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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