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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 (記者 蔡江蘭) 2月28日上午10時,《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錦屏文書保護條例》新聞發布會在州人大四樓電教室舉行,記者從會上獲悉該條例將于2019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條例 》共二十四條,主要規定了錦屏文書保護范圍、保護主體、保護職責及錦屏文書管理與利用的范圍要求,明確了違反《條例》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條例》已經貴州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于2018年11月29日批準。將于2019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錦屏文書”是指黔東南州境內以錦屏為代表的清水江、都柳江和氵舞陽河流域的苗、侗等各族人民在明、清至民國時期形成,反映林業生產力與生關系以及民間習俗、生態環保、區域經濟、民俗文化、社會變化的歷史記錄。包括山林、田地、宅基地權屬糾紛訴訟、鄉村民俗文化記錄、官府文件、村規氏約、族譜等內容。是我國現今保存最完整、最系統、最集中的歷史文獻和珍貴民間文書之一。



下一步,黔東南州將積極籌備"錦屏文書"的世界文化遺產申報工作以及迅速開展對錦屏文書搶救保護和開發利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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