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熱線:0855-8222000
通州區賈某因十年前的一樁舊怨,竟做出掘墓揚灰、違背人倫道德之舉。該案成為自“故意毀壞骨灰罪”入刑后北京市首例案件。
在賈某因故意毀壞骨灰罪被判刑10個月后,死者家屬又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賈某和村委會連帶賠償經濟和精神損失費用共計5.8萬余元。
7月12日上午,通州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賈某賠償死者家屬損失2600元,精神撫慰金5萬元,并在本村村民委員會張貼聲明向原告致歉、消除影響。
常家和賈家分住在村東西兩頭,素無來往。2006年一天,賈某的父親開摩的撞倒了常老漢的兒媳張女士。因為賠償問題,兩家人當時鬧得很不愉快。后經同村調解,賈父賠了3500元。
賈某認為被訛了錢,一直耿耿于懷。常老漢下葬的當晚十點左右,賈某酒后悄悄來到其墓穴,掀開墓穴的蓋子,盜走了骨灰盒。隨后,他駕車行至村北口一條道路,將骨灰盒順著車窗扔了出去。
常老漢家屬路過此地時,看到了骨灰盒上的照片,通知了家人。骨灰經過前一天風雨沖刷和車輛碾壓之后,大部分已經無處可尋。
賈某因故意毀壞骨灰罪被判刑10個月。經與賈某協商未果,常老漢家人將其訴至法院要求賈某及村委會賠償骨灰盒、醫藥費以及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各項損失共計58765元,并請求法院判令賈某在村內公開向常老漢的親屬賠禮道歉。
開庭前,法官到看守所會見賈某時,賈某表示不同意賠償常老漢家的任何損失,他說因為自己已經受到了刑事處罰,而且也不會向家屬賠禮道歉。
通州法院認為,從社會倫理、中國傳統思想角度來看,有違社會公序良俗,是對死者尊嚴的侵犯,也給死者家屬精神造成了重大創傷。賈某應向原告賠禮道歉并賠償骨灰盒損失以及精神撫慰金。
關于精神損害撫慰金數額,法院認為,賈某將骨灰拋撒路面的行為惡劣,結合賈某的過錯程度、行為手段、后果以及本地區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對原告要求精神撫慰金5萬元的訴訟請求,法院予以支持。
根據查明的事實,墓地系村中自建,免費為村民提供骨灰安葬服務的半封閉式公共墓地,具有公益性質。此案中,原告未提供證據證明村委會對侵權行為的發生以及損害后果存在過錯或重大過失,且事發后,村委會協助死者家屬處理喪事,村委會對村墓地已盡善良管理人義務,故原告要求村委會承擔連帶責任,法院不予支持。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