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熱線:0855-8222000
本網訊 (向堯 石江 記者 田應龍)12月3日下午,黔東南州交警支隊高速一大隊二中隊民警在丹寨收費站對過往車輛例行檢查時,發現一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黑色商務車在出站后并未正常駛離收費站,而是遲疑了一會,想駕車繞開民警執勤點,這異常的行為引起了民警的注意,當即將該車攔下,進行檢查。

面對民警的檢查,駕駛人提供了一張名為“楊某”的駕駛證,但該駕駛證上的字體有明顯異常,民警通過公安交警大數據平臺第一時間對駕駛證信息進行核實,確定了這張證件名為“楊某”的駕駛證為偽造證件。隨后民警要求駕駛員出示居民身份證進行身份核實時,該駕駛人同樣向民警提供了一張證件名為“楊某”的居民身份證。民警通過公安信息平臺核實其身份信息時,發現“楊某”無機動車駕駛證且有吸販毒史,現場民警當即對“楊某”進行控制,并將其帶到丹寨縣公安局揚武派出所進行尿檢,而另一組民警準備將涉案車輛暫扣回中隊停放。

在將車扣回中隊途中,放在駕駛室角落里的一本機動車駕駛證引起了民警的注意,該駕駛證上的照片是已被帶至派出所的“楊某”,證件名字卻是“彭某某”,證件號碼與檢查時“楊某”所提供的的身份信息完全不符。

民警再次利用公安信息平臺,通過技術手段對“楊某”照片進行比對,最終確定該駕駛人真名為彭某某,機動車駕駛證為注銷狀態,系網上在逃人員。

發現該情況后,民警立即向大隊領導進行匯報,并第一時間向丹寨縣揚武鎮派出所對接相關情況,確定基本案情后,立即對犯罪嫌疑人彭春城進行拘捕。并對其隨車及隨身物品進行詳細搜查,隨身搜出居民身份證3張、駕駛證4本、部分名貴手表及銀行卡;在隨車行李中搜出現金59萬余元。
經核實,犯罪嫌疑人彭某某,男,37歲,重慶市秀山縣人,2018年2月至7月之間,以合同詐騙的手段分三次騙取受害人購車款項共計970800元,于2018年11月01日被山東省沂水縣公安局列為網上在逃人員。并且之前在貴陽市涉嫌詐騙涉案金額100多萬元,已被貴陽市南明區公安分局立案偵查。目前,該案移交給丹寨縣公安局揚武派出所進行處理,犯罪嫌疑人彭某某已被羈押至丹寨縣看守所。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