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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黔東南州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完善醫療扶助有關政策的通知》,對醫療救助、扶助相關政策進行調整完善,確保全面打贏健康扶貧醫療保障這場硬仗。
一是慢性病救治病種由原來的29種調整為39種。根據該州執行的29種慢性病病種,結合省規定的36種慢性病進行充分融合、增減,將慢性病病種由原來的29種調整為39種。具體病種為:高血壓病(Ⅱ、Ⅲ期)、糖尿病、腦血管病(恢復期或后遺癥期,肌力3級以下)、心臟病并發心功能不全(心功能三級以上)、慢性活動性肝炎、肝硬化、慢性腎炎、惡性腫瘤放化療(重大疾病除外)、白血病、再生障礙性貧血、風濕(類風濕)性關節炎、系統性紅斑狼瘡、癲癇、精神病、活動性結核病、慢性阻塞性肺氣腫、慢性潰瘍性結腸炎、甲狀腺功能減退、肝豆狀核變性、帕金森氏病、重癥肌無力、器官移植抗排治療、腎病綜合征、痛風、支氣管哮喘、心血管病介入治療術后一年、風濕性心臟病等病種基礎上增加慢性支氣管炎〈喘息型〉、肺心病〈失代償期〉、髖〈膝〉關節病、老年性癡呆、心肌病〈心功能三級以上〉、強直性脊柱炎、塵肺、冠心病、神經系統腫瘤、淋巴瘤、肝癌、慢性血細胞減少等39種病種。
二是實行自費醫療費用扶助政策。嚴格執行“135”政策。針對建檔立卡農村貧困人口患規定的39種慢性病和24種重大疾病發生的醫療費用經新農合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慢性病救助(兜底和目錄外藥品)后,自費醫療費用仍然較高的,患者個人年度累計自付醫療費用在縣級及以下公立醫療機構超過1000元、州級公立醫院超過3000元、省級公立醫院超過5000元的部分,由統籌縣(市)使用慢性病扶助基金進行全額扶助。同時,對建檔立卡農村貧困人口患者自費診療項目執行事前審批制度,未經審批的一律由醫療機構自行承擔費用。審批流程按照分級負責原則進行,即在州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單次使用自費金額超過500元的診療項目由州級新農合經辦機構審批,在縣域內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單次使用金額超過500元的診療項目由縣級新農合經辦機構審批。
三是嚴格執行“一站式”即時結算。建檔立卡農村貧困人口患者在州內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個人年度累計自付醫療費用在縣級及以下公立醫療機構超過1000元、州級公立醫院超過3000元部分費用由患者就診醫療機構先行墊付,待患者出院后統一向統籌縣(市)新農合經辦機構進行申報撥付墊付的醫療扶助資金;省級公立醫院超過5000元的部分費用,由患者先行墊付再回統籌縣(市)核算補償。
四是進一步提高貧困人口醫療保障水平。為有效防止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現象發生,由各縣(市)統籌財政等資金,建立專項醫療扶助政策,對所有建檔立卡農村貧困人口住院經基本醫療、大病保險、醫療救助、慢性病救助、自費醫療費用扶助后,自費醫療費用仍然過高,影響其家庭基本生活的要進行專項醫療扶助,確保建檔立卡農村貧困人口醫療費用住院實際補償比達到90%以上。(黔東南州人民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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