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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近日從相關部門獲悉,2017年春運退票費相關規定出臺,春運期間,改簽車票的乘車日期凡是在春運期間(1月13日至2月21日)的,一律收取票價20%退票費。
據悉,開車前15天(不含)以上退票的,不收取退票費;票面乘車站開車時間前48小時以上的按票價5%計,24小時以上、不足48小時的按票價10%計,不足24小時的按票價20%計。開車前48小時~15天期間內,改簽或變更到站至距開車15天以上的其他列車,又在距開車15天前退票的,仍核收5%的退票費。辦理車票改簽或“變更到站”時,新車票票價低于原車票的,退還差額,對差額部分核收退票費并執行現行退票費標準。改簽后的車票乘車日期在春運期間的,退票時一律按開車時間前不足24小時標準核收退票費(收取20%退票費)。團體旅客退票必須在開車48小時以前辦理。
旅客在12306官網訂票后,無論是否換取紙質車票,均可在車站售票窗口辦理改簽、退票手續,目前代售點不能辦理退票。在網上辦理退票,提交退款申請后,鐵路部門按銀行規定時限退還至原支付銀行卡,如果12306退票退款未及時到賬等,旅客可以撥打12306客服咨詢,還可發送電子郵件至12306@12306.cn投訴。(記者苗國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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