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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近期一些地方中小學校和幼兒園發生食品安全事件,嚴重影響兒童青少年身體健康和社會穩定,國家食藥監總局聯合教育部下發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校和幼兒園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在資質審核方面,提高中小學校和幼兒園食堂 食品經營 許可準入關,重點加強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設備布局、清洗消毒、冷藏冷凍和食品留樣等項目的審查,對食堂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核查合格后方可發放食品經營許可證。
《通知》鼓勵中小學校和幼兒園在廚房、配餐間等安裝監控攝像裝置,實現食品制作實時監控,公開食品加工制作過程,便于家長進行監督。《通知》明確,中小學校校長和幼兒園園長是校區(園區)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應當將食品安全作為日常管理的重要內容,嚴把原料采購關,嚴格管控加工制作、清洗消毒、留樣管理等關鍵環節。要建立健全飲水衛生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自備水源、二次供水、食堂蓄水池、直飲水、桶裝水等供水設施的清潔、消毒等衛生管理工作,防止污染,確保飲用水安全衛生。此外,各地食藥部門要加強中小學校和幼兒園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將高風險食品原料及食品、餐飲具和供餐單位配送食品列為重點抽檢對象,及時向社會公布監督檢查和抽檢結果。對供餐食品抽檢不合格的,要立即通知中小學校和幼兒園不準食用,并依法查處。中小學校和幼兒園要立即更換供餐單位或供餐食品。(侯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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