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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瑣事吵架 一時沖動陽臺扔錢
昨日,記者來到該小區,找到事發時在場的一名保安。“那對夫妻因一時的沖動,現在還很后悔。”該保安介紹,6月6日晚上9點40分左右,小區一對夫妻因瑣事吵架,40多歲的丈夫一時沖動,將兩疊各一萬元的百元現鈔從10多層高的陽臺扔下,其中一疊用橡皮筋捆住,另一疊則用紙條捆著。掉落時,紙條捆著的萬元現鈔砸到遮雨棚后,部分散落。
保安說,扔錢的住戶平時人不錯,事發當晚有提及他喝了點酒。當時他沒想扔錢,但氣急之下一伸手,錢不小心就甩出去了。因為住在10多層,而剛好當晚電梯正在維修,夫妻倆跑到樓下時,僅撿回一張百元鈔票。
民警帶著層層尋找 只找回一部分錢
“兩三天了,大部分錢還沒找回。”知情保安告訴記者,錢掉落的地方正好處于監控的死角,加上是晚上,燈光昏暗,監控中只拍到一個看不清樣貌的年輕人抬頭看了看,而后消失在監控中。再次出現在監控中時,年輕人掏了掏褲子后兜,接著離開。但整個過程沒法看清年輕人是不是撿走了錢。
保安稱,夫妻倆十分后悔,還報警求助。這幾天,夫妻倆心情都很不好,建議記者不要去打擾。
記者也隨機采訪了多位小區居民,多數人表示不知道小區發生了這樣的事。
記者隨后從臺江警方了解到,6月6日晚上10點半,趕到現場的福州后洲派出所民警,對這對夫妻的沖動行為簡單批評后,就帶著他們一層層樓尋找,在其他業主的幫助下,找回了一部分錢。
福建合倫律師事務所劉劍飛律師表示,撿走了別人的錢財,屬于不當得利,按照法律規定,必須返還。撿到財物的對象一旦明確,財物的主人上門要求返還,對方仍拒不返還的,如果數額巨大,可能涉及非法侵占,將構成非法侵占罪。(海峽都市報記者 余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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