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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先生稱,去年1月,徐某總是給他打電話,問他要不要毒品,“我很反感”。于是,劉先生來到來廣營派出所舉報徐某,并表示可以幫著抓徐某。
當日上午,當著民警的面,劉先生先后采用電話、短信的方式和徐某取得聯系,說“想要點東西”,并最終商定了要買20克冰毒,每克350元,共7000元。
2015年1月22日,劉先生接到徐某電話后,和民警一起來到約定地點,并將7000元現金交給徐某。徐某交給劉先生3袋物品。兩人分開后不久,徐某就被民警抓獲。據鑒定,該白色粉狀物為甲基苯丙胺(冰毒)。徐某稱,因為劉先生曾向他詢問有沒有毒品,所以才給其打電話。
據了解,今年54歲的徐某曾因賭博在2008年12月29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行政拘留5日。
朝陽法院經審理查明,2015年1月22日20時許,在昌平區辛莊橋下東側路邊,徐某賣給了劉先生甲基苯丙胺12.36克,并收取劉先生7000元。隨后,徐某被抓獲,民警從其身上另起獲甲基苯丙胺1.61克。
最終,朝陽法院以犯販賣毒品罪判處徐某有期徒刑7年半,罰款1.6萬元,剝奪其政治權利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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