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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先生一家人開車前往張家界游玩,因超速收到一張罰單:罰款0元記0分。黃先生懵了:“這到底是什么處罰?既然不罰款也不記分,是不是就不用處理了?”近日,高速交警表示:“這種情況屬于警告處罰,是行政處罰措施的一類,要接受處理。”
高速交警表示,警告是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行政處罰中最輕的一種,適用于未造成影響道路通行安全的后果,且違法行為人已經消除違法狀態的輕微違法行為,如駕駛除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下的和行人進入高速公路等交通違法行為。
駕駛人如查詢到自己有警告處罰,需攜帶本人身份證、駕駛證和違法車輛的機動車行駛證,前往湖南高速警察任何一個處罰窗口按規定處理。處理完畢后,警告交通違法記錄就會顯示“已處理”。 (記者 劉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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