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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 10月24日,州委、州政府聯合下發了《黔東南州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實施意見》,對此項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這標志著黔東南州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工作在全州正式啟動。
為貫徹落實省委、州委全面推進法治建設,加快建立健全符合我州州情、覆蓋城鄉、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基本法律服務需求,從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工作要求和部署。黔東南州司法局主要領導多次帶隊,深入基層開展調研工作,并帶領各縣(市)司法局局長到遵義市余慶縣進行參觀、交流,共同探討開展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方法。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州司法局黨組結合我州實際,多次召開黨組擴大會議對公共法律服務工作進行研究部署,起草了《黔東南州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實施意見》和《黔東南州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試點指導標準》,經廣泛征求各縣(市)司法局、州政法委、州紀委、州公安局、州法院、州檢察院、州法制辦、州財政局和州直律師事務所等相關部門意見后,呈請州政府常務會、州委常委會予以審定。
公共法律服務,是指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由司法行政機關統籌法律服務機構提供法律產品給社會和公民的行為。旨在保障公民基本權利,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實現社會公平正義、人民安居樂業所必須的法律服務。為加強有效提供公共法律服務產品的保障措施,《黔東南州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實施意見》對相關單位部門的工作職責進行了分工,同時明確州、縣兩級政府開展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購買法律服務補貼的經費標準:州級政府公共法律服務購買經費每年不低于40萬元、縣(市)公共法律服務購買經費每年不低于100萬元(其中:縣(市)公共法律服務中心財政保障經費每年不低于30萬元,鄉(鎮、街道)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每年不低于2萬元,村(社區)工作室每年不低于1萬元),納入財政預算,并足額撥付到司法局賬戶,實施專款專用。州委、州政府將對經費落實情況進行督查,對落實不到位的縣(市)領導進行問責。
《黔東南州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實施意見》的總體目標將在2020年全面建成州、縣(市)、鎮、村四級公共法律服務體系,通過豐富的公共法律服務手段,進一步把法律服務資源向就業、就學、醫療、住房、社會保障等民生領域傾斜,努力滿足人民群眾對法律服務的新要求、新期待。(周一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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