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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 以“低價售房”為幌子,騙取他人現金2萬元,近日,鎮遠縣公安局成功偵破該案,抓獲犯罪嫌疑人李某。
據被害人王某稱,今年10月31日,犯罪嫌疑人李某來到他的汽車銷售店,稱“好美溪上”(商品房樓盤名稱)的老板田某欠他工程款70萬,田某沒有錢支付給他,就抵押了“好美溪上”兩套房子給他,他現在急需用錢,可以低價轉讓給王某。
“好美溪上”目前是鎮遠的標桿樓盤,價格一直很堅挺,如果能低價購入,轉手就能賺幾萬元。王某聽后很是心動,遂跟隨李某來到“好美溪上”看房,李某帶著王某來到8棟8單元2樓,指著兩套房子說:“這里一套是134平方,一套是140個平方,市值100多萬(均價3800元/平方),你現在只要給我75萬就可以,不過我要現金一次性付清。”李某看似很急需用錢的樣子,王某還了70萬,問李某賣不賣?李某猶豫了一下,說行,但要王某先拿2萬元做定金,他三天之內把手續辦好,王某到時候再付余款。
李某曾在王某的汽車店定過高級汽車,兩人也見過幾次面,王某知道李某是搞工程的,在鎮遠比較有名氣,所以王某就很放心地從銀行取了2萬元交給李某,李某也大方地寫了一張定房收據給他。
然而三天過后,李某什么動靜也沒有,王某催問,李某總是以忙,手續還在辦為由推脫。就這樣推了快一個月,感覺不對勁的王某妻子就跑到“好美溪上”售樓處找到經理一問究竟,才得知根本就沒有什么田老板欠李某工程款,抵押房子的事情。王某大呼上當,在幾經周旋,要不回錢的情況下,11月23日,王某向鎮遠縣公安局報案。
接到報案后,鎮遠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民警立即對案件展開調查,經偵查發現,李某名下并無商品房,是以低價出售商品房為名實施詐騙。11月24日下午3時許,偵查員在鎮遠縣舞陽鎮成功將犯罪嫌疑人李某抓獲。經訊問,在大量鐵的證據面前,李某對自己詐騙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但從王某處騙來的2萬元已經被他挪為他用,現無力償還。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還在進一步辦理之中。(龍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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