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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 1月22日,鎮遠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在開展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動中,查獲一起三輪摩托車違法載人的交通違法行為,同時該車還“脫保”、“超期未檢”,駕駛人彭某某為他的行為付出代價,一共被處罰640元。

據介紹,當天鎮遠縣交警大隊結合轄區特點,采取巡邏檢查、定點檢查的方式,全力開展“百日整治”行動。上午10時許,當一組巡邏民警巡邏至二級公路五里牌路段時,發現前方一輛有號牌的三輪摩托車貨箱上載著1名男子、3名兒童和4名婦女共8人在寒風中快速行駛。三輪摩托車里面還載著貨物,其中男子坐在車廂邊緣。面對如此危險的行為,民警趕緊上前將這輛三輪車攔停,將乘客勸導下車來,防止發生意外。
經民警詢問,這些群眾是到前面幾公里遠的一個小山村去吃酒的,與駕駛員彭某某是親戚關系。民警對三輪車駕駛員及乘客進行了批評教育,讓車上的婦女帶著小孩上了警車,送他們到目的地。對三輪車駕駛人的違法行為,則移交大隊違法處理室作進一步處理。

經查詢,該車還實施了不按規定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和未按照規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交通違法行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駕駛員彭某某一共被處以640元的罰款。
“想不到吃個酒吃去600多,這‘酒’也太貴了。”拿到處罰決定書的彭某某懊悔地說:“以后哪怕就是我老者、我媽、我婆娘、我崽,我也不載他們了。錢是小事,安全很重要。”(龍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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