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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拐兒童父母的圈子里,有一種說法,孩子丟了,必須要在微博上@陳士渠(公安部打拐辦主任),必須要上寶貝回家網(wǎng),這是常識。兩者代表的,是打拐中警方和民間志愿者的力量,現(xiàn)實中,兩種力量常常形成合力。
民間的“手”
寶貝回家網(wǎng)
免費發(fā)布信息、采血比對、走訪
吉林人張寶艷于2007年創(chuàng)建寶貝回家網(wǎng),為尋子和尋親的人免費發(fā)布消息,網(wǎng)站大量的志愿者還會協(xié)助尋子者采血、比對信息、實地走訪等。廣東地區(qū)志愿者有1200多人。
給尋子者提供免費信息平臺
尋子家長最大的困難,往往是缺乏線索。有了線索,哪怕只有一絲希望,千山萬水他們都會找過去辨認。正是觀察到這樣的現(xiàn)象,吉林人張寶艷創(chuàng)建了寶貝回家網(wǎng)。
張寶艷關(guān)注被拐兒童要追溯到1992年,她看了一份講述被拐兒童的報告文學,心里被久久震撼到。幾個月后的一日,張寶艷的母親跑到她單位,哭訴“孩子”不見了,張寶艷一下驚了,“是不是被拐了”。四肢發(fā)抖的張寶艷與母親、同事、鄰居找了一整天。晚上回家時,卻發(fā)現(xiàn)孩子跟外公都在家。這是沒有手機年代的一場虛驚,“但是那幾個小時里,我完全感受到一個失去孩子的父母的心情。”
此后,張寶艷多次聽說身邊有朋友發(fā)現(xiàn)被拐兒童,但沒采取任何行動,原因是“即便救出了孩子,你知道孩子父母在哪嗎”。張寶艷的丈夫恰是從事網(wǎng)絡(luò)方面教育的老師,他給張寶艷提供了解決方案。
于是在2007年,寶貝回家網(wǎng)建立了,最基本的服務(wù)就是為尋子和尋親的人免費發(fā)布消息。但所做的遠不止于此,網(wǎng)站大量志愿者還會協(xié)助尋子者采血、比對信息、實地走訪等。
走街串巷,旁敲側(cè)擊,打探消息
寶貝回家網(wǎng)在各地都有志愿者,廣東地區(qū)志愿者有1200多人,大多20-50歲間,30歲左右的最多,50歲的燕子是他們的負責人。6年前,燕子加入志愿者行列,從此開始“不著家”。
志愿者團隊分工不同,有的負責信息管理,有的負責聯(lián)系家長,有的負責宣傳等。每次活動,燕子都會碰見不同的志愿者,但初次見面也毫不尷尬,因為目標相同“一見面大家都很親切”。
燕子所在的是“家尋工作組”,主要是幫家長找孩子。目前,她手上負責全國各地超過200個家長,平常的工作也主要圍繞著這些家長。
燕子需要定期聯(lián)系家長,幫助他們登記信息、采血等,更多的時間她要在電腦前,逐條尋找疑似的來源不明的孩子信息,繼而對這些信息進行篩選、對比、整理。
出現(xiàn)疑似信息時,團隊就會派出志愿者走訪核實,向村委、居委、街道、派出所等打探消息,只會旁敲側(cè)擊,不會直接上門找這個孩子。為的是確保志愿者人身安全。
“他們的寂寞比海深。”每逢過年過節(jié),燕子收到家長的祝福信息時,心難免會痛。
在悲傷者面前,燕子只能做堅強者,她無數(shù)次地告訴尋子家長們,“不要放棄,多花點時間,要有希望。”
“很多沒找到孩子的家長會去重逢現(xiàn)場,沾沾喜氣。”
去年12月,一群志愿者和尋子家長來到貴州,見證一名被拐兒童與家人重逢。藍明秀也在其中,今年3月15日,藍明秀帶著剛找到的兒子回廣州,燕子特地買了鮮花在機場等候他們。“我本來說好,接藍姐孩子的時候堅決不哭”,可現(xiàn)場,燕子還是淚如泉涌。
打拐者“仔仔”
解救百余名兒童曾收子彈殼
“仔仔”,33歲,打拐始于2007年。不但進行信息搜集,還親身偵查、跟蹤、“釣魚”。為打拐自費了幾十萬,至今已配合公安機關(guān)解救了100多名被拐兒童。
征集“女友”搭戲解救賣花兒童
“仔仔”在打拐志愿者里屬于少數(shù),他不僅僅進行信息搜集,還親身偵查、跟蹤、“釣魚”,可謂民間打拐者。
仔仔打拐生涯的起點在廣州市天河體育中心,2007年他發(fā)現(xiàn)那里總有許多小孩子在賣花,遇見情侶便上去抱大腿。目睹一名女性粗暴對待這些孩子后,仔仔心里產(chǎn)生了疑問:這些孩子會不會是被拐賣的?
仔仔在網(wǎng)上征集“女友”,“搭戲”以探明究竟。有了“女友”的仔仔自然成了賣花小孩的追逐對象,他每天都去買花,熟絡(luò)后還帶些零食給小孩子吃。
他從不主動問孩子的老家在哪,因為他知道,孩子回去后,很可能要向“家長”復(fù)述對話內(nèi)容。仔仔只是與孩子玩耍,等待孩子們主動說出自己的家鄉(xiāng)。
在得知這些孩子大多來自哪里后,仔仔基本確定他們都是被拐賣的。至此,仔仔會獨自在廣場附近長時間觀察。每天帶著不同的衣服,隔幾個小時換一套,以免小孩們“身后”的眼睛有所警惕。
一次機會讓他跟蹤到“窩點”,隨后他向警方報案,當天就解決了6名被拐兒童。幾日后,又解救出15名被拐的賣花兒童。
自學犯罪心理學與人販子斗智斗勇
至此,仔仔開始頻繁打拐,每天在電腦前近15個小時,搜索出售兒童的消息,假冒買家引對方上鉤,敲定買賣時間和地點后,仔仔再會同當?shù)鼐,將人販子抓獲。
2009年8月,仔仔與一名人販子約好,以15萬元的價格在廈門“交接”一名2月大的嬰兒。其間人販子多次更換地點拖延了2個多小時。目的是要求仔仔先到“他們的地方”去驗明身份。
仔仔回復(fù)對方,孩子不要了,晚上就飛回廣州。人販子給仔仔打了好幾個電話,仔仔就是不接,以顯得很生氣。仔仔專門學習了犯罪心理學,他稱在那種情況下,著急的是人販子。
果不其然,人販子最終妥協(xié),發(fā)短信稱馬上就到約定地點。在一個賓館的大堂里,人販子夫婦被埋伏在周邊的便衣警察抓獲。
自費幾十萬,女友離開,經(jīng)濟困難
從2007年至今,仔仔配合公安機關(guān)解救了100多名被拐兒童。到外地打一次拐,仔仔要自費五六千元,其中最多的是交通費。
為打拐,仔仔辭去月收入近3萬的跆拳道教練工作,沒有經(jīng)濟來源,多年的積蓄一點點花光,現(xiàn)在已自費了幾十萬。2008年汶川地震,仔仔老家房屋垮塌,但他卻拿不出錢為父母重修一間房子。
仔仔在廣州的家中,收到過人販子寄來的子彈殼,而仔仔的住址,連家人都不知道。2009年前后,有媒體到仔仔老家采訪,父親知道了兒子的“工作”,當場哭了出來,他擔心兒子的安危。
而由于不滿仔仔老是花錢花精力去管“與自己不相干的事”,仔仔的兩任女友都與他分手。
仔仔說,打一輩子拐不是自己的人生目標,但會長期關(guān)注,他最希望的是有更多人能參與到打拐中來。
警方的“手”
廣州警方
3歲以下兒童容易被拐騙
從2014年至今,廣州警方共解救6名被拐兒童,抓獲8名拐賣婦女兒童嫌疑人,打掉3個拐賣團伙。民警稱,3歲以下兒童最容易被拐騙,拐騙多發(fā)生于公共場所和上下學路上。
打拐數(shù)量:去年至今解救6名被拐兒童
打拐中,“重拳”當然還是警方,據(jù)央視一組數(shù)據(jù),從2007-2014年中旬,8年間全國共解決被拐婦女兒童十幾萬,抓獲犯罪嫌疑人5萬多。
據(jù)了解,從2014年至今,廣州警方共解救6名被拐兒童,抓獲8名拐賣婦女兒童嫌疑人,打掉3個拐賣團伙。昨日警方披露了幾起案件。
2014年6月17日,43歲的湖南人郭某到朋友李女士家串門,其來到這個位于海珠區(qū)下渡村的出租屋后,給李女士喝了一杯糖水,糖水里事先兌入了安定藥。藥性發(fā)作,李女士昏睡過去。此時郭某將李女士8個月大的男嬰抱走。10個小時后,海珠警方在湖南將郭某抓獲,解救了被拐男嬰,據(jù)了解郭某的作案動機是自己喪失了生育能力。
2014年7月4日,增城新塘鎮(zhèn)東坑北橫路一出租屋里,一名不到三個月大的女嬰,就躺在離母親身后不到3米的床上。在母親為其準備洗澡水的兩分鐘里,19歲的湖南人戴某將孩子從屋里抱走。增城警方接警后利用全市視頻監(jiān)控系統(tǒng),結(jié)合街面武裝設(shè)卡和便衣查控,終于在案發(fā)3小時后抓獲嫌疑人,救出了被盜的女嬰。
2014年10月19日,住在增城新塘鎮(zhèn)西洲村的2歲半兒童小杰,獨自在離家約10米的超市玩,吵著找媽媽。前來逛超市的嫌疑人吳某見狀,將小杰帶到了自己租住的出租屋。與丈夫商量后,連夜帶著小孩坐大巴回廣西靈山。41小時后,增城警方將犯罪嫌疑人抓獲,解救出小杰。
拐騙對象:拐騙年齡稍大孩子多勒索
廣州一名資深打拐民警稱,上述案件中被拐兒童都在3歲以下,這個年齡段的兒童最容易被拐騙。
該民警稱,人販子拐走3歲以下孩子,多數(shù)是為販賣。因為孩子年紀小,記憶比較模糊,容易被控制,也利于在新家庭重新培養(yǎng)感情,容易“出手”,買家通常也愿意“接手”。
年齡稍大的孩子較難控制,拐騙目的更多在于勒索。年齡稍大的孩子往往具備一定的活動能力,活動范圍也比以前大得多,既對世界感到好奇,又沒多少社會閱歷。加上拐騙犯罪雖然有些是預(yù)謀的,但大多數(shù)時候有隨機性,所以這類孩子反而更容易被盯上,家長也容易疏于監(jiān)護。
拐騙地點:多在公共場所和放學路上
民警介紹,拐騙嫌疑人并非神通廣大,作案也會有地點和時機的選擇。“拐騙多發(fā)生于兩個地方:一是比較熱鬧的公共場所,人多視線受阻,容易趁亂下手;二是上學、放學路上,沒有學校老師和家長看護”,監(jiān)護人的疏忽大意,往往“成就”了拐騙犯的作案空檔,這才是被拐騙的關(guān)鍵。
此前,公安部刑偵局打拐辦主任陳士渠也表示,大多數(shù)被拐兒童事件都是可以防范的,都是父母的監(jiān)護出了問題。
寶貝回家網(wǎng)創(chuàng)建人張寶艷對此觀點也表示贊同,其稱無論日常怎么教育孩子要“不要跟陌生人走”等,但“孩子能有多大的警惕性呢,再多心眼也多不過成人吧。”在張寶艷接觸的案例中,大把大把的都是父母放任孩子到處玩。“人販子真有心拐賣的話,一分鐘就能把孩子抱走了。”
尋找時間:失蹤頭24小時是黃金期
2014年10月,打拐題材電影《親愛的》熱映,電影中一句”失蹤超過24小時,警方才會立案“的臺詞引起熱議。公安部刑偵局打拐辦主任陳士渠隨后在微博上澄清:兒童、少女失蹤或走失,監(jiān)護人或家長都應(yīng)立即報案,警方接報后會在第一時間立案調(diào)查,不需要等24小時。
實際上,早在2009年4月公安部就規(guī)定,凡接報兒童失蹤和被拐的案件,要立即立為刑事案件進行偵查,查找孩子下落。時任公安部刑事偵查局副局長楊東曾說:“公安部從來沒有規(guī)定過拐賣案件立案要等24小時之后。”
廣州警方提醒市民,當發(fā)現(xiàn)孩子失蹤后,請務(wù)必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guān)報案。無論是走失還是失蹤,最開始的24小時是尋找孩子的“黃金時間”,及時立案能有針對性地進行查找。
廣州警方表示,但凡接到有兒童失蹤或拐賣的報警,警方都會第一時間介入調(diào)查,協(xié)助兒童的家長進行尋找。若有線索表明有拐賣嫌疑的,警方都將立案進行偵查。
廣東去年以來打拐案例
2014年6月17日
郭某到廣州海珠區(qū)的李女士家串門,喝了一杯兌入安定藥的糖水,李女士昏睡過去。郭某將其8月大的男嬰抱走。10個小時后,海珠警方在湖南將郭某抓獲。
2014年7月4日
廣州增城一名不到三個月大的女嬰,在母親為其準備洗澡水的兩分鐘里,被戴某抱走。增城警方在案發(fā)3小時后抓獲嫌疑人。
2014年9月7日
河源龍川3歲男童被拐走,4 2小時后,嫌疑人被抓獲。
2014年10月19日
廣州增城2歲半兒童小杰,在超市被吳某帶走。4 1小時后,增城警方在廣西靈山將嫌疑人抓獲。
2014年10月19日
深圳鹽田的小鈺被一婦女拐走,在開往成都的火車上,乘客發(fā)現(xiàn)小孩哭鬧通知乘務(wù)員,惠州鐵路公安將吳某控制在南昌火車站,歷時16小時。
2015年1月9日
佛山禪城5歲男童小飛被一名男子強行抱走。警方進行地毯式搜索,嫌疑人面對強大輿論壓力放回了孩子。共歷時15小時。
作者: 南都記者張釗 李雙 謝亮輝 通訊員張毅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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