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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 臨時牌號面包車逆向沖關,被攔下后司機又兩次想趁機逃走。反常的舉動引起了夜查民警的高度注意,遂將駕駛人控制到中隊尿檢,呈陽性,原來是毒駕。這是天柱交警大隊自8月中旬開展巡防一體化、無縫查處交通違法行為以來,查處的首例毒駕交通違法行為的情景。
9月18日晚,天柱交警大隊五中隊民警與高釀派出所民警聯合在轄區地壩(地名)沙場路段設置檢查點,對過往車輛進行檢查。19時許,一輛掛著臨時牌號的面包車從錦屏方向行駛而來,臨近檢查點時,民警打手勢告知面包車靠右邊停車接受檢查,然而駕駛人不但不聽從手勢指揮,反而靠左逆向沖關,經其他民警合圍才被迫停車,駕駛人給民警出示駕駛證等手續時,回答民警詢問吞吞吐吐、含糊不清,神情十分緊張,其副駕駛座位上的一名女隨乘人員更是精神萎靡不振,一副病怏怏的模樣。民警令他們下車配合接受檢查,駕車人下車后躲躲閃閃,兩次想以上廁所為由試圖逃跑,幸得民警機智周旋,加上他們也不熟悉當地路況,最終被民警堵住。民警隨即對駕駛人及隨乘人員進行控制,送到高釀派出所進行審查。
民警將二人帶到派出所后,對駕駛人進行了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顯示駕駛人并未飲酒。從駕駛人的兩次試圖逃跑和駕車的異樣表現來看,民警判斷其“毒駕”的可能性較大。民警隨即對二人進行尿液(冰毒)檢測。經檢測,兩人的尿樣(冰毒)呈陽性。
經查,駕駛人騰某洪,又名騰某坤,男,33歲,侗族,天柱縣人,隨同乘車人梁某,女,29歲,侗族,凱里市人。當天,騰某洪邀約梁某駕駛剛買掛著臨時牌號的面包車,到他地壩的養殖場玩耍。在養殖棚里二人共吸食一包冰毒毒品后,騰某洪即駕車送梁某回18公里外的天柱縣城住宿,不料剛開出2公里就在高釀鎮地壩村的公路上,被我夜查的公安交警查獲,及時制止了一起可能引發公共安全的毒駕違法行為。
由于騰某洪、梁某二人涉嫌吸食毒品,被高釀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十五日。吸毒后駕駛機動車是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123號令)第六十七條的規定,騰某洪除依法行政拘留外,還將面臨被注銷其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理。(龍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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