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熱線:0855-8222000
為規范和加強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工作,實現機動車環保合格標志規范化管理,進一步方便廣大市民領取機動車環保檢驗合格標志,按照環保部和貴州省環保廳相關文件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及核發工作最新調整內容公告如下:
一、環保標志核發程序
(一)新車
1、受理地點:縣市環保局核發點
2、受理范圍:貴H號段的新注冊機動車(不包括摩托車、三輪汽車和低速貨車),應在注冊登記當日起一年內前申領環保合格標志。
3、受理流程:車主攜帶本人身份證和車輛行駛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單位車輛或代領需攜帶委托書及代領人身份證),到各縣市環保局核發站點免費領取。不在環保達標車型系統目錄內的車輛,需到環保檢測站按程序檢測后核發。
(二)舊車(在用機動車)
1、受理地點:機動車環保檢測站
2、受理范圍:貴H號段的在用機動車
3、受理流程:在環保檢測站繳費登記,上線檢測合格后,由檢測站核發。對于我州外車輛,需出具當地環保部門的委托書,方可在我州各標志核發點申領標志。
二、環保標志申領地點
為便于我州廣大市民領取機動車環保檢驗合格標志,黔東州環保局在各市縣設立了共二十七個機動車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發放點,請廣大市民按要求到下列站點領取,不分區域限制,名單信息如下:
黔東南州機動車環保合格標志核發點一覽表

《機動車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管理規定》摘錄
(一)5年以內的營運載客汽車,有效期為1年;
(二)10年以內的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有效期為1年;
(三)6年以內的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有效期為2年
黃標車和老舊車定義
一、黃標車指排放水平低于國一排放標準的汽油車和國三排放標準的柴油車。具體分類如下:
(一)2000年7月1日前登記注冊,燃料種類為汽油或燃氣的微/小型載客汽車和微型貨車(北京為1999年1月1日前登記注冊,上海為1999年7月1日前登記注冊);
(二)2001年10月1日前登記注冊的,燃料種類為汽油或燃氣的輕型貨車;
(三)2003年7月1日前登記注冊的,燃料種類為汽油的中重型載貨汽車(包括半掛牽引車)和中大型載客汽車;
(四)2001年9月1日前登記注冊的,燃料種類為燃氣的中重型載貨汽車(包括半掛牽引車)和中大型載客汽車;
(五)2008年7月1日前登記注冊的,燃料種類為柴油的微小型載客汽車;
(六)2009年7月1日前登記注冊,燃料種類為柴油的微輕型載貨汽車;
(七)2008年7月1日等登記注冊,燃料種類為柴油的中重型載貨汽車(包括半掛牽引車)和中大型載客汽車;
二、老舊車是指使用時間較長,污染控制水平較差,未達到國家第四階段排放標準的車輛。包括微、小、中、大型載客汽車,微、輕、中、重型載貨汽車,中、重型半掛牽引車,中、重型專項作業車、低速貨車和三輪汽車。
凱里市中心城區非綠色環保標志車輛限行區域
韶山南路、韶山北路、北京東路(含延伸段)、北京西路、寧波路(含延伸段)、友莊路、文化北路、文化南路、清平北路、清平南路、永豐東路等主干線,州府路、營盤東路、營盤西路、市醫路、金橋路、永豐南路、永樂路、金井路、學院路、華聯路、紅洲路、文昌路、瑞祥路、博東路、博西路、博南路、凱豐一路、凱豐二路、體育路、市府東路、市府西路等次干線,以及主城區范圍內的各條小街、巷道、廣場、公共停車場等。
備注:
限行時間為7:00-22:00,違反車輛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進行處罰。
用于市政建設的工程車輛可以憑凱里市環保部門出具的“臨時通行證”進入限行區域。
(州環保局)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