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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wǎng)訊 近日,黎平縣洪州鎮(zhèn)在挖掘古村落文化時(shí),發(fā)現(xiàn)一本手抄本——《壘寨寨史》。壘寨舊稱歸壘,現(xiàn)更名三團(tuán),地處黔湘桂三省坡西南面,與廣西三江縣交界,是草苗族聚居村落。苗民迄今還保存著原生態(tài)原始的生活習(xí)俗。據(jù)《寨史前言》敘述,壘寨草苗于明朝隆慶元年(公元1567年)由草苗先祖吳修山開創(chuàng)。明萬歷七年(公元1579年)至崇禎元年(公元1628年),壘寨先后有龍貴明、張?zhí)病⑾蛎髻F、楊知成等8戶人家相繼遷入。
據(jù)《寨史前言》提及:當(dāng)時(shí),以老帽山壘寨草苗為核心的周邊13寨為了共同的利益和村落的太平及規(guī)范當(dāng)?shù)孛缑竦牡赖滦袨闇?zhǔn)則,吳修山在壘寨召集了老帽山13寨草苗頭人歃盟,并一同制定了8條盟約,勘刻于一塊石碑上。
據(jù)該村黨支部書記介紹,盟約碑石勘刻于嘉靖三十年(公元1551年),已傳承四百余年,立碑埋于土中,在其碑上建有鼓樓,不允許子孫挖掘。自盟約制定以來,老帽山一帶13的草苗后代紛紛按照盟規(guī)執(zhí)行,影響了數(shù)十代人的生產(chǎn)生活,盟約算得上是老帽山各村落最早最古老的一套“法律法規(guī)”。

《壘寨寨史》部分圖片



“壘寨草苗盟碑”因埋存年代較久遠(yuǎn),石碑的石材,寬窄、碑石的大小、寬窄、厚薄、語言、文字均為不解之謎。
《寨史前言》手稿的漢文漢字詮譯
“苗族領(lǐng)袖吳修山在歸壘的會(huì)議中提出的苗族條規(guī):
第一條、保我們苗族落居在老帽山四周一帶居住,就是大草中源,有物無人煙,就大草源,本是苗族,再加一個(gè)草字,就通稱為草苗族。草苗是默南歸壘產(chǎn)生的。
第二條、所到參加的頭人,要開辟我們落居的草源大坡,變成良田坡,草苗有名的自然寨。
第三條、同姓不許結(jié)婚,上班和下班不許結(jié)婚,誰人不遵守,受到全民族所處罰。
第四條、不口別人妻,不口淫好美女,敗壞兒孫好聲名。
第五條、不偷盜,不貪義外之才,富不欺貧,多不欺少,全民族平等。
第六條、男女婚禮,因?yàn)榫幼≡诟咴吹貛В顦O為困難,所參加的十三人商議,同意按第四議改一半,六親六客糯米六籮,鯉魚六口,肉十五斤,酒三十斤,四吊四的錢糧送去舅父。第七條、希望全民族口口,全族一條心雷打不破的草苗條規(guī)。
八、草苗的法規(guī),立有碑在默南歸壘,黎平府洪州歸壘定岑干。”
自打盟碑埋進(jìn)土中,草苗祖宗就定下規(guī)矩,誰要是動(dòng)了盟碑,就責(zé)罰宰殺10頭黃牛,10頭水牛,腌魚腌肉若干及酒水茶飯,大擺宴席三日向全寨人謝罪。(黃沙 孟祥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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