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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 近日,錦屏縣平秋鎮一男子因叔叔與他人發生口角,為替其“打抱不平”,出手將他人勒傷,該男子因為自己一時的沖動,最終道歉又賠錢。
3月29日15時,平秋鎮更我村四組村民龍某藻到平秋派出所報警稱:“自己3月27日晚上在村委食堂吃飯的時候,被人用手勒住脖子,導致脖子受傷了”。接到報警后,平秋派出所民警迅速開展調查工作。經查3月27日下午18時許,龍某藻與同村龍某榮在更我村村民委食堂一起聚餐時,發生口角爭執,龍某榮侄子龍某模為替自己的叔叔“打抱不平”,沖上去用兩只手勒住龍某藻的脖子,造成龍某藻脖子受傷住進了醫院。了解情況后,平秋派出所鑒于該案件系民間鄰里糾紛引起,于是組織雙方進行調解,經民警3個多小時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的勸解,違法嫌疑人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向受害人進行了道歉,并賠償了被害人的住院費用。
目前,違法嫌疑人已得到被害人諒解,雙方握手言和。(劉芳俊 許文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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