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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鄭州市管城回族區教體局的一位負責人石全中稱,早在5月29號,管城區教體局就撤銷了鄭州搏強新觀念生活培訓學校的辦學資質,并收回當初頒發的辦學許可證:
石全中:出了這樣的事兒之后,我們也對這所學校進行了處理,在上個月底,5月29號,針對學校管理(問題),我們核實了之后,責令學校立即停止辦學,撤消了它的辦學資質,收回了它的辦學許可證。目前這所學校正在做學生的善后工作。
不過,6月12號,當記者來到這所學校時,學校依然在正常招生,五十多名學生依然在照常“上課”:
學生:老師好……
法制課老師: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死亡……
學校副校長段江波說,教學招生,一切如常:
段江波:咱們學,F在教學啥的都還正常著呢,應該說影響不太大。
教體局撤銷辦學資質半個月之后,學校為何還在照常經營?管城區教體局的石全中如此解釋:
記者:撤銷資質之后,這所學校是不能再招生,還是說只是做一個整改?
石全中:它是立即停止辦學,就不再有辦學資格了。
記者:可是我們6月12號去這所學校時,學校還在正常招生,學生還在正常“上課”,我們還去了他們的課堂。
石全中:是的,今天上午我們也在問這個事兒,它有一部分學生走了。因為這個學校生源來得比較復雜,周邊的學生不多,涉及到各個省市的都有,現在正在和家長進行溝通,看怎么樣把孩子接回去。
記者:那是不是意味著這所學,F在,或者說以后都不能再進行招生了,是吧?
石全中:應該是這樣,如果招生的話,那就屬于非法辦學了。
但是,撤銷資質之后,教體局對于該學校仍然正常辦學是否知情?以限制人身自由、甚至體罰的方式,進行所謂的“戒網癮”培訓,是否符合教體局當初簽發辦學許可證中“文化知識培訓”的辦學內容?簽發辦學許可證之后,教體局對搏強學校日常的教學活動有沒有依法監管?對于這些問題,石全中表示,需要調查核實之后,才能作出答復。
在搏強學校的招生辦公室里,記者還看到了鄭州市教育局頒發的“民辦教育合法辦學單位”的牌匾。另一份“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上,業務范圍一欄標注為“矯正8至17歲青少年厭學等不良行為習慣。”發證機關為鄭州市管城回族區民政局。
根據我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民辦非企業的最重要特征就是,非營利性,也就是不以賺錢為目的,一旦從事營利性的經營活動,登記管理機關可以令其限期停止活動、予以撤銷登記,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不過,采訪中,搏強學校的相關負責人明確表示:第一,學校并不以文化知識培訓為主業;第二,一般培訓期為半年,學費共計33000元,學費匯繳賬戶為個人賬戶,且不保證開具正規收費發票:
負責人:咱學校不是以文化課為主的,只是一所培訓學校,一般需要孩子接受半年時間的培訓,半年之后基本沒啥問題了。
記者:學費咋收呢?
負責人:學費嘛,得看孩子情況嚴重不嚴重,,半年學費是3萬3,包含在校的吃飯住宿。
記者:到時候開發票咋開?
負責人:咱都是開收據,蓋著學校的公章,都是收據,收到你學費多少錢。
昨天下午,記者聯系到管城區民政局,社會事務科的一位工作人員表示,負責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業務的工作人員外出辦事,暫時無法作出回答。
事件進展,中國之聲將持續關注。(記者肖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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