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熱線:0855-8222000
今后醫院藥品采購及使用情況將受到更加嚴格的監督。醫院不僅要定期公布用藥金額、用藥量排名前列品種使用情況,同時,一旦有藥品涉及群體不良反應事件、商業賄賂等,藥企將進入“黑名單”。
昨日,市衛生局發布《北京市醫療機構藥品采購和使用若干規定》。今后,醫院要建立藥品使用監控制度,統計分析用藥情況。包括定期公布用藥金額、用藥量排名前列品種使用情況;建立藥品使用動態監測制度和超常預警機制,并且要設置重點監控品種,必要時對異常用量藥品采取限制使用和停藥等措施。
今后,醫院要對發生藥品質量問題、藥品群體不良反應事件、商業賄賂行為涉及的藥品,依據情節嚴重程度,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采取立即停止使用、從基本用藥供應目錄清除、將企業列入“黑名單”等措施,并向相關部門報告。同時,醫院及其內設科室不得將藥品購銷、使用情況作為醫務人員或者部門、科室經濟分配的依據。醫院及醫務人員不得在藥品購銷、使用中牟取不正當經濟利益。
此外,醫院要建立藥事委員會,藥事委員會可以邀請社會監督員等參與相關工作。該會要負責組建藥品遴選專家庫。專家庫實行利益關系回避制度,存在利益關系的專家原則上不列入專家庫。(記者 徐晶晶)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