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從2003年開始,中央宣傳部、國家文化部和中國民間文藝家協會等部門共同實施的中國民族民間文化遺產保護工程和中國民間文化遺產搶救工程先后啟動實施,文化遺產開始受到越來越多的重視,以文化遺產為對象的古村落也受到了旅游業界的熱烈追捧。但是,由于我們對文化遺產重要性及不可再生性認識不足,在旅游開發過程中,將文化遺產當成搖錢樹的現象相當嚴重,許多文化遺產都在保護、特別是開發的過程中,遭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壞,人們認為要加強傳統古村落的保護。
在旅游開發過程中要進一步意識到古村落作為文化遺產重要性,如果我們將古村落視為一種經濟資源,甚至是一種只要科學保護、合理開發,就會永續利用、永不枯竭的經濟資源,只要保護、傳承、利用好這筆豐厚的文化遺產,很可能就會成為經濟發展的一個重要生長點。
但是由于專業知識的匱乏和缺乏正確指導,古村落旅游開發還存在著相當程度的盲動性,拆真建假、弄巧成拙的情況屢有發生,有些甚至已經嚴重地破壞了原有景觀。“大開發大破壞,小開發小破壞”的可怕結局就會不斷持續下去,對古村落固有文化資源的重要性及不可再生性認識不足,破壞情況時有發生。
傳統古村落是特定時間、特定背景、特定歷史條件下的傳統文化,積淀著我們民族的歷史與精神,聰明與智慧,是我們了解過去,策劃未來的重要參照,一旦破壞,將會造成永久遺憾。我們必須站在保護文化遺產的高度去保護好每一座歷史遺存。
人們建議:傳統古村落的傳承與開發需要,一是要充分發揮學者在古村落文化遺產產業化過程中的主導作用;二是要加強對古村落保護的宣教與推介力度,古村落的獨特性、稀有性和不可再生性,這些特性決定了古村落作為文化遺產的珍貴程度,也決定了人類必須加大力度保護好這批珍貴遺產的必然性;三是整合資源,團結起來辦大事,古村落文化遺產就像一盤散落的珍珠,分布在各個地方,如果能將這些相對分散的珍珠整合在一起,穿成一付項鏈,便會價值連城。(劉朝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