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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記者 周燕玲) 記者日前從州財政局獲悉,為進一步減輕企事業和社會負擔,貫徹國務院關于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實工作的要求,經省人民政府同意,我州決定取消、停征、調整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
此次取消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有3項,分別為統計部門的統計專業人員繼續教育收費,衛生部門的鄉村醫生中專水平考試費,教育部門的普通、成人中專錄取費和普通高校定向招生錄取費。
停征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為交通部門的貨物港務費。
調整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為2項,將人防部門收取的人防工程及設備設施使用費項目轉為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收取的技工考評費項目由一、二、三類行政分類統一均按二類行政標準執行,不再劃分行業類別。
據了解,行政事業性收費取消、停征后,有關部門和單位依法履行職能所需相關經費,由同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取消、停征、調整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已于8月1日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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